2024年4月,下达孟州市市级资金569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9万元(焦财预〔2024〕53号)
二、分配原则
资金安排根据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按照《孟州市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孟州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进行分配。
三、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孟州市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
||||||
|
|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 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概算
|
责任 单位
|
备注
|
1
|
2024年孟州市槐树乡卫山村仓储大棚项目
|
卫山村
|
新建1989平方米钢结构大棚仓储
|
230
|
槐树乡人民政府
|
|
2
|
2024年孟州市大定办事处南街村全自动蛋鸡养殖场项目
|
南街村
|
建设全自动养鸡场:鸡舍一座,1350平方米;蛋库一座,675平方米;料库一座,450平方米;办公室加宿舍,90平方米;门卫、消毒、配电室,40.5平方米;地面硬化1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全自动蛋鸡养殖设备一套、发电机、消毒设备、2吨粉碎机、75吨玉米仓、变压器、50铲车。
|
400
|
大定办事处
|
市级资金339万元;本级资金61万元
|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71-65919535
焦作市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91-8382959
孟州市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91-8188810
孟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391-8156683
孟州市财政局 孟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