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区域环境噪音平均值≤56dB(A)
根据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要求和城市园林绿化Ⅱ级评价标准,城城市区域环境噪音平均值≤56dB(A)。
城市声环境是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声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实践表明,城市园林绿化具有明显的减弱噪声的作用。区域环境噪音平均值是指城市建成区内经认证的环境噪音网格监测的等效声级算术平均值,区域环境噪音评价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本项标准只考核昼间平均等效声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