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关: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孟州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孟政办〔2021〕21号 有效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13日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孟州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
孟政办〔2021〕21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孟州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孟州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要求,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和信用监管,强化风险防控措施。要以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重要抓手,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激化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依法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附件:孟州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