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关:
孟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孟政文〔2014〕16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孟州市谷旦镇等5个乡(镇)土地(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立项的请示
发文字号:
孟政文〔2014〕16号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31日
孟政文〔2014〕16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孟州市谷旦镇等5个乡(镇)土地(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立项的请示
焦作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孟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NY/T309-1911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1999)、《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豫国土资发〔2010〕105号)相关规划,以及水利、电力、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技术要求,我市对项目区进行现场踏勘和走访调查,依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抓紧组织土地规模整治项目入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3〕22 号)精神,经初步论证,孟州市谷旦等5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符合立项条件,该项目建设规模3626.38公顷,总投资约6350.89万元。
妥否,请批示。
2014年3月17日
(联系人:闫庆利)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