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政文〔2009〕96号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第二批孟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9项)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布。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的精神和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第二批孟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 件
第二批孟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19项)
一、民间文学(3项)
韩愈传说、青龙沟传说、孙二娘传说
二、民间美术(4项)
麦草画、剪纸、泥塑、吹糖人
三、民间音乐(3项)
武皇十万宫廷乐、十二月歌、河阳鼓歌
四、民间舞蹈(3项)
东曹背桩、耍老虎、舞狮
五、民间手工技艺(5项)
何广位家酒、屋脊制品、百年烧饼、西沃卤肉、白和平牛肉丸
六、传统医药(1项)
祖传民验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