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关: 孟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孟政文〔2014〕56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南庄镇毛皮加工专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
发文字号: 孟政文〔2014〕56号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31日
孟政文〔2014〕56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南庄镇毛皮加工专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

市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与北京艺高环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孟州市南庄镇毛皮加工专业园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将以BOT形式建设南庄镇毛皮加工专业园区3万吨/日污水处理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将南庄镇毛皮加工专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请你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2014年8月14日

  抄送:南庄镇,北京艺高环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