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关: 孟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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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孟州市重点项目帮办代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孟政文〔2023〕1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1月31日
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孟州市重点项目帮办代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孟政文〔2023〕1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孟州市重点项目帮办代办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孟州市重点项目帮办代办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月3日


孟州市重点项目帮办代办工作方案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高效、优质、快捷的项目帮办代办服务,不断健全项目服务机制,促进项目早审批、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依托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孟州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等平台,建立无偿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制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保姆式“一对一”代办帮办服务,变“企业群众办”为“政府办”,最大限度提高审批效率。

二、总体目标

与全生命周期闭环推进服务工作机制有机融合,构建“协调督办、属地代办、部门帮办”横向联动、纵向协同的三重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紧盯项目审批服务工作的难点、堵点、关键点,主动服务、主动作为,按照减时限、减费用、减环节、减材料的“四减”原则,完善项目服务机制,全面提升项目审批效能,畅通项目落地“最后一百米”,为全市项目建设及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务服务保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需求服务

根据项目申请人需求,分环节、分阶段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着力解决投资项目审批耗时长、申请人“多头跑”“多次跑”等问题。

(二)坚持无偿服务

除法律、法规明确由市场主体承担的费用外,各涉及项目审批事项的部门均免费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三)坚持联动服务

建立分工协作、上下联动、沟通顺畅、运转高效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实施,高效服务申请人。

(四)坚持依法服务

根据职能职责,各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帮办代办。

四、服务范围

落户我市的招商引资项目、产业项目,规模以上企业项目,列入省、市管理重点项目,滚动实施的“三个一批”项目,以及其他确有必要开展代办帮办服务的项目。

五、机构设置

成立孟州市重点项目帮办代办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科工局、发改委、商务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政务服务局、高新区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11个乡(镇)办事处的乡(镇)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孟州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由常务副市长任办公室主任,科工局、发改委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开展、督导、宣传等工作。

六、服务体系

(一)领办督办服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项目帮办代办的领办督办部门,牵头领办上级部门下达的重大项目审批事项;交办各类需市级各职能部门帮办推进的“急、重、难、缓”重点项目;指导各乡(镇)办事处、高新区做好项目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全事项、全环节服务工作。

(二)属地代办服务

建立属地代办服务体系,由各乡(镇)办事处、高新区分别设立代办服务窗口,并明确一名科级干部为代办责任人,根据项目数量配备数名脱岗人员为代办专员(11个乡镇办事处明确1-2名代办专员,高新区明确5-10人为代办专员),对属地项目实行标准化全生命周期代办服务。

(三)部门帮办服务

建立市级帮办服务体系,由市场监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税务局等涉及审批环节的相关部门组成,各部门明确一名科级干部为帮办责任人,相关审批科室业务骨干作为帮办专员,根据属地代办专员的代办申请结合孟州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下达的帮办申请,完成项目审批工作,确保以最短的时限办结。

七、服务流程

(一)项目受理

1.项目申请人可到属地代办服务窗口或孟州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提出代办服务申请,按需求整理提交项目申报资料。代办申请受理网点登记《孟州市重点项目帮办代办服务申请表》以及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情况。

2.申请受理后,属地代办服务窗口安排代办专员对接项目申请人提供代办服务;孟州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将受理材料按属地交办给属地代办服务窗口,最终也由属地代办专员提供代办服务。

(二)申请交办

1.属地代办服务窗口或孟州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接收项目代办申请后,第一时间将受理信息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2.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属地代办服务窗口递交事项办理申请后,进行汇总,按审批部门分类,于每周一、周四将需办理事项统一交由审批部门办理;审批部门帮办责任人对本部门承担的帮办事项进行分解、协调承办事项推进,原则上一个帮办事项明确一名帮办专员。

3.属地代办专员与各审批部门对接,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帮办专员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帮办事项并将审批进度反馈至帮办责任人。

(三)跟踪反馈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紧密跟踪审批部门办理进度,及时掌握存在问题及需协调事项,并负责协调解决;每月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属地代办服务窗口要建立代办日志,跟踪记录代办过程,并及时向项目申请人反馈职能部门审批进度。

(四)办结送达

事项办结后,代办专员应根据项目申请人意愿,采取当面递交、邮寄送达等方式及时转交相关证照文书。

(五)资料归档

代办专员按照一个项目一套档案整理归档,每周汇总办结项目并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备查。归档内容包括:代办全过程中文档、图纸、声像等纸质和电子文件资料;如实记录项目审批过程中规定时限、实际办理时限、重要环节等情况,以此作为考核审批部门、帮办代办员的工作基础,全程督办的重要依据。

八、工作制度

(一)绿色联办制度

对重点项目实行绿色联办制度,凡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事项,各职能部门要第一时间予以受理,专题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结。

(二)问题收集制度

实行定期问题收集制度,市发改委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省市重点项目、“三个一批”项目清单、焦作反馈重大项目督办问题清单;市商务局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招商引资项目清单及需协办事项问题清单;市科工局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产业项目、规模以上企业项目清单及需协办事项问题清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项目清单及问题事项按属地告知代办责任人,按帮办代办服务流程及时落实办理。

(三)会商办结制度

对需市级或多个部门协商办理的事项问题,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同意,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形成解决意见。对需要焦作市级及以上协调解决的问题,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形成专项汇报材料予以上报,并明确一名市级领导作为专员进行跟踪服务。

(四)考核奖惩制度

为确保工作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帮办代办单位工作整体情况进行考核,评选优秀服务部门,考核结果纳入营商环境码上评,与部门年度综合考评、优化环境评价及等挂钩;对帮办代办责任人、专员进行考核,评选出优秀帮办代办员、优秀帮办代办案例,作为评先晋级重要依据,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可适当给予物质奖励。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不担当、不尽责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问责处理,当年度该单位不得被评为优秀。

九、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重点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工作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审批服务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化配套改革举措,将工作做实、服务做好。

(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职责,统筹协调项目审批相关服务安排。各乡(镇)办事处、高新区作为属地代办单位,要强化服务理念,热情服务、用心服务;各职能部门作为帮办单位,要对本单位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列出所需材料清单,避免项目申请人重复提交资料,同时要加强协调联动,立足部门职责,最大限度简化或减少“线上和线下”申报材料的数量,做到简办、快办。

(三)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办事处、高新区及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发掘典型案例,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过多种形式,对外宣传报道,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

附件:1.孟州市重点项目帮办代办服务申请表

       孟州市重点项目帮办代办服务申请表.docx

      2.孟州市重点项目帮办代办服务登记表

       孟州市重点项目帮办代办服务登记表.docx

      3.孟州市重点项目帮办代办办结 (终止委托

       孟州市重点项目帮办代办办结(终止委托)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