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关: 孟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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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孟州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孟政文〔2023〕21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31日
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孟州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孟政文〔2023〕21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孟州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

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孟州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5月25日


孟州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

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与《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精神,推进各项慢性病综合防控措施,提升全市慢性病防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区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管理办法(2022版)〉的通知》(豫卫疾控〔202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工作,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探索适合我市的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原则,坚持正确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着力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坚持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均衡发展,整体推动全市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提升。

三、工作内容

根据《河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2版)》要求,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共涉及政策发展、环境支持、“三减三健”专项行动、体系整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慢性病全程管理、监测评估、创新引领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共计24个大项、68个小项、150个考核指标。

(一)政策发展(4个大项,12个小项)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1)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并注重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完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

(2)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3)将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政策规章制度。

(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2.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

(1)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2)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3)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

3.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

(1)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2)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3)采用问卷调查、上街宣传、发放宣传知识等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4.市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

(1)市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

(2)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环境支持(4个大项,13个小项)

1.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1)开展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2)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街区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2.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3.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1)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向社区居民开放。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4.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1)依法在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2)依法依规禁止烟草广告。

(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健康机构、无烟学校。

(4)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5)降低辖区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2个大项,5个小项)

1.开展专题宣传。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日(周)宣传。

(2)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日常宣传。

2.开展专项活动。

(1)慢性病综合防治适宜技术与工具的推广与评价。

(2)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

(3)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医院的“五进”活动。

(四)体系整合(2个大项,5个小项)

1.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2.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

(2)提升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3个大项,7个小项)

1.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组织宣传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技能。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扩大慢性病防治和慢性病健康素养知识、技能宣传覆盖范围。

(3)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2.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

(2)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3.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1)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

(2)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6个大项,16个小项)

1.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2.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3)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

(4)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5)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

(6)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3.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4.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1)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

(2)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5.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

(1)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工作。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6.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

(1)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七)监测评估(2个大项,7个小项)

1.开展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

(1)死因监测。

(2)心脑血管事件报告。

(3)肿瘤登记。

(4)慢病与营养监测。

(5)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

(6)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2.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定期发布调查结果。

辖区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

(八)创新引领(1个大项,3个小项)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

(1)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

(2)总结有创新、特色的案例。

(3)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15日)

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与技术指导专家组,召开全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动员大会,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设要求和目标任务。

(二)实施阶段(2023年5月16日—2023年7月15日)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落实各项建设工作;适时召开全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推进会;开展村(社区)诊断、慢性病相关信息监测;完成健康元素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推广行动;开展慢性病高危人群发现、干预和患者规范化管理;各项指标达到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相关建设标准。

(三)评审阶段(2023年7月16日—2023年7月31日)

对活动各项工作进行科学、全面、客观评价,总结经验,完成自查报告、档案材料等准备工作,迎接省级评审验收。

(四)巩固阶段(2023年8月)

巩固活动成果,推广先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模式,建立健全全民健康长效管理机制,争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使全市人民身体健康指标显著提高,幸福指数全面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卫健、发改、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具体负责慢性病示范区创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每年组织召开至少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将慢性病示范区任务进行分配,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进度和计划,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卫健委成立省级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创建技术指导专家组,办公室设在疾控中心,负责全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技术方案制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效果评估和业务咨询等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确保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占疾控机构业务总经费的比例10%以上。各成员单位负责筹集本单位创建工作经费,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创建工作,增加对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投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要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作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组织召开会议,检查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六、部门职责

(一)共同职责

1.各单位将创建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兼职联络员,负责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将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3.做好本部门和单位职工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4.在本部门和单位创建促进身体活动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单位工间操健身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

5.每两年为职工提供健康体检,主动发现高危人群和患者并实施管理。

6.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每年在本乡镇(街道)、本系统至少新创建1家无烟单位(如学校、车站、机关等),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控制在25%以下。

7.各单位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

8.组织相关单位积极参加《“万步有约”职业人群激励大赛》活动,全面推广中国职业人群“健走激励”干预项目,以健走积分竞赛为手段,借助机关、企事业单位“团队”的监督激励作用,促进参赛者积极参加身体运动。

9.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工作。

(二)有关部门(单位)职责

市政府办:负责全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督促全市慢性病建设工作,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制度,以签订目标责任书形式落实示范区建设工作责任制;督促各部门落实慢性病防控职责,对相关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督促落实。

市委组织部:将各部门示范区建设的组织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体系,与年度考核等级进行挂钩。

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制定全市慢性病防控宣传教育有关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新闻单位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形式开展慢性病防治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公益宣传,大力宣传报道我市慢性病防治工作的成果、经验和重大主题活动等。指导相关部门进行慢性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定推广健康生活方式的媒体宣传计划。设置固定宣传专栏,广泛开展慢性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定期更新。做好文明城市(单位)创建与慢性病示范区建设的有机结合;动员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的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全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市发改委: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慢性病防控能力建设,保障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基本条件。

市财政局:按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经费保障要求,提供相关配套经费投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建立资金扶持的长效机制,实现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做好本单位“健康小屋”“健康单位”建设工作。

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全市慢性病建设工作技术指导,制定相关技术方案;负责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开展慢性病相关信息监测、慢性病高危人群发现、干预和患者的规范化管理;对健康教育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进行业务培训,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及公共场所健康元素建设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居民与公共场所控烟指导工作,做好医疗机构、学校等无烟单位创建指导。督导检查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卫生健康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达到100%。督促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市教体局:负责学校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宣传与培训,实施中小学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理念和行为方式,共同促进倡导校园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开展校园禁烟活动、无烟学校、健康学校、健康食堂等建设,督促学校落实课间操制度,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学生健康体检;积极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负责组织并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为“工间操”、广场群众性活动提供师资力量。

市城管局:负责建设、维护主题公园、步道,充分体现健康元素,确保正常运转,服务辖区居民;协助卫健委每年在公共场所设置不少于2块户外广告牌(不小于6m×9m)、电子显示屏等,大力支持卫生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慢病宣传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健康一条街”管理工作。完成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建设工作,使群众有一个良好的健身场所和生活环境。

市民政局:配合市医保局开展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及时将城乡低保、特困对象等特殊困难患者人员名单向市医保局提供;配合市卫健委落实医养结合工作,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市公安局:根据卫生部门要求名单,通过户籍管理系统,提供出生数、死亡情况,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漏报调查。

市医保局:负责城乡居民慢性病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按照医疗保障政策规定落实参保慢性病人医疗费用的医保报销待遇。将具备条件的慢性病防治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定点范围。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提供示范区建设所需医保各项有关数据。

市人社局:加强对外来(外出)务工人员慢性病防控知识的培训、宣传;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开展肿瘤登记随访、心脑血管事件以及死因监测等漏报调查工作,定期提供相关信息;做好本单位“健康小屋”“健康单位”建设工作。

市交运局:在车站候车室、长途汽车与公交车厢等显著位置张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慢性病防治公益广告;在辖区内的汽车站、候车大厅、公共交通工具等设置禁止吸烟的警语和标语;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慢性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食堂、酒店与餐饮单位创建;按照规定对健康食堂与餐饮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餐饮业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膳食知识与技能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和公共餐厅建立健康饮食宣传制度,指导、督促餐饮企业积极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餐饮单位;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利用电子显示屏、LED等载体,加大食品卫生及健康营养知识宣传。

市文广旅游局:在辖区内网吧、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开展慢性病知识宣教活动。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市人口、社会、经济、政策与环境等基本情况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市住建局:负责核心区域内建成小区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宣传发动、督导落实和建设氛围营造,定期组织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学习慢性病防控知识,并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认真落实“三减三健”实施方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区域分工在公共场所设置以慢性及示范区创建工作为主要内容的警语、标识、户外广告、宣传栏等。

市商务局:负责辖区内超市等机构健康示范单位建设,开展慢性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健康教育工作。

市科工局:负责对全市规模以上的用工企业进行摸排、登记造册,督导登记在册的企业开展职工健康体检及各种形式的健身竞赛活动。负责企业机构健康示范单位建设,开展慢性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健康教育工作。

市生态环境分局:加强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强化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市税务局、烟草局、电力公司:做好“健康单位”“健康食堂”“健康小屋”建设工作。

团市委:在青少年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组织团员和青少年积极参加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市妇联: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组织妇女同志积极参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指导开展“健康家庭”;积极协助、配合卫生健康委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慢性病防治知识等健康教育宣传。

市总工会:制定全市职工工间健身方案、职工健康体检方案,优化工间健身制度;引导督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对职工进行体检;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体育活动,建立“工间操”制度,开展各种形式的职工健身活动;负责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控烟、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市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群慢病防控及医疗救助工作,提高残疾人群医疗保障水平。

市委编办:依托现有资源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为我市慢性病防控专职人员及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的配备提供人才支持。

市疾控中心:建立定期指导和培训制度,每年开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负责提供相关健康教育资料模板和核心信息;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合、归档、分析,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定期开展全市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抽样调查,了解我市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特征;协助市卫健委对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估,督促落实有关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各项创建工作;建立和完善村(居)委会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宣传栏,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的技能;协助做好辖区内慢性病高危人群发现、干预和患者规范化管理工作;做好健康社区建设工作。

各医疗机构:

1.市级医疗机构:逐步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至少包括慢性病死因监测、肿瘤登记、心脑血管事件报告、慢病与营养监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基本内容。开展新发恶性肿瘤、高血压、冠心病、脑卒中、糖尿病、慢阻肺等主要慢性病的发病登记报告及死亡监测并撰写监测报告,建立居民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

2.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制定慢性病健康知识宣传计划,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血糖制度;建立居民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定期开展辖区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筛查和主动发现工作;建立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对慢性病病人和高危人群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子化档案,对确诊的慢性病患者提供规范化管理,对高危人群进行干预;建立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组织患者学习慢性病知识,交流防治经验,提高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能力。

其他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孟州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孟州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pdf

      2.孟州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

      孟州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