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关: 孟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孟政文〔2014〕79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孟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的批复
发文字号: 孟政文〔2014〕79号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31日
孟政文〔2014〕79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孟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的批复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调整孟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的请示》(孟水〔2014〕6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对《孟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进行调整,调整后核减人员5101人。

  二、此项调整核减掉的村庄如果重新申请解决饮水问题,由市财政筹集资金解决。

  三、你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调整后的《孟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不断加快工程建设步伐,确保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此复。

  2014年10月30日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