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政办〔2009〕86号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政府债务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豫财办债〔2007〕81号)和《焦作市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焦政办〔2007〕11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有效预防政府债务风险,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现将2010年市政府债务预算的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政府债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全面反映政府债务收支状况,明确政府债务借、用、还责任,建立科学透明、规范合理、安全有效的政府债务管理体系,科学举债、高效用债、及时偿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二、编制原则
政府债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内、外债统一,明确责任,量力而行,注重实效,防范风险”的原则。
三、范围和内容
(一)政府债务预算编制的范围
政府债务资金,是由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政府名义或单位名义向国内外政府、组织或个人承借或担保,负有直接或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资金,不包括市场化运作、政府不需要承担最终偿还责任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债务资金。具体内容: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能源项目贷款、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资金、政府和政府部门、单位借入的国内金融机构贷款及政府为整顿地方金融秩序而借入的中央专项贷款等。
(二)政府债务预算编制的内容
政府债务当年整体状况和预算年度举债规模、偿还情况;政府债务收支预算;政府债务偿还资金来源预算;政府债务资金来源及项目支出明细。
(三)政府债务预算的编制要求
1.政府债务预算的编制要与一般政府预算的编制同步进行。
2.政府债务预算要编到具体单位和具体项目。
3.各项目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编制政府债务预算,并按有关借款、担保协议,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和担保责任,不能出现还款资金不落实的现象。
4.预算编制前,财政部门应对本级政府债务活动的收、支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参考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对当年分行业的债务资金收支状况进行定量预测和定性分析,科学预计全年政府债务收支数字。在此基础上,按照借贷约定条件,拟订下年度债务预算收支指标。对直接借入或转贷债务部分,要按照具体的债权、债务责任约定,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对政府担保债务部分,要具体分析直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准确确定政府当年或偿债期内应负的担保责任。
四、编制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2009年12月25日前,各单位根据填报说明编报2010年政府债务预算表,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两份,分别上报市财政局主管科室和外经科。
(二)2010年1月10日前,财政局主管科室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债务预算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后,报外经科初步审核。外经科对各单位报送债务预算数据进行分析、审核后,编制汇总部门债务预算建议草案,报市政府审定。
(三)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向预算单位下达最终核准的债务预算方案。
五、执行和监督
债务预算批准后,非经规定程序不得变更。各业务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内容安排全年收支,不得随意变更资金使用用途,若遇非常因素确需调整预算时,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财政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核算,对债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控,并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