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关: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孟州市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孟政办〔2023〕20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23日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孟州市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孟政办〔2023〕20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孟州市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支持我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以土地托管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扛稳国家粮食安全责任,市政府决定成立孟州市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曹文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韩殿华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元政 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成  员:倪  辉 市财政经济开发中心主任

        耿彦宇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永胜 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李晓伟 市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薛艳丽 市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各乡镇办事处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薛艳丽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供销社:负责审核推荐孟州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进入全省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编制《孟州市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配合焦作市供销社、焦作市财政局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县(市)申报评审工作;联合财政部门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加强与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积极组织基层供销社、社属企业以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化以土地托管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等。

市财政局:配合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县(市)申报评审工作;联合市供销社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配合市供销社对项目实施计划落实情况开展绩效管理;协调办理供销社申报专项债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相关手续;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供销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市发改委:负责指导供销社做好专项债申报的前期工作;协调办理供销社申报专项债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规划、立项、审批等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区域内拟托管作物种类、种植总规模、耕地连片程度等基本情况;配合做好项目实施、绩效管理等工作;对供销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服务;优先安排供销社承担政府采购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负责整合全市农业机械资源,对供销社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提供农业机械支持。对供销社符合条件的托管土地,按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优先安排水利设施建设、水利科技项目推广和应用。

市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对供销社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提供信贷和保险支持。

各乡镇办事处:积极引导小农户或农业经营主体,广泛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做好整村、整乡集中连片推进等。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