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关: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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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孟州市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孟政办〔2023〕21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26日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孟州市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孟政办〔2023〕21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孟州市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和绩效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孟州市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5月23日


孟州市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工作实效,提高项目洽谈的成功率,做好项目转化落地,推进项目投产达效,落实各责任单位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精准服务、有序推动,科学指导与评判招商引资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商任务单位及部门

(一)各乡镇、办事处及市高新区管委会。

(二)相关市直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工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保税管委会、市投资公司、市产发公司。

(三)其他有关部门。

二、招商引资考核原则和范围

(一)考核项目认定范围原则上以引进工业项目、文旅项目等有创税成果成效的项目为主,无税收的项目原则上不在考核范围内。

(二)当年凡无实际招商项目落地开工建设的乡镇和部门,原则上不得参与招商引资表彰,招商引资考核重点表彰以实际项目开工和投产为标准,不以签约项目为标准。

(三)各招商任务单位及部门要树立招商工作底线思维,全额完成全年招商项目任务,签约项目实际履约率不低于80%,签约项目转为开工项目转化率不低于70%,开工项目转为完工投产项目转化率不低于50%。

三、招商引资工作机制

(一)信息收集

1.收集和获取信息方式。包括外出对接企业客商,实地考察企业项目,邀请客商考察孟州对接企业项目,参加国家、省、市经贸节会招商等活动,以及委托招商、协会招商、以商招商等所有责任单位可利用的相关资源。

2.信息收集内容。全面了解客商情况及投资信息,包括投资主体的规模、产值、效益、产品、技术、环保、资信、法人等情况,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方式、市场前景、环境影响以及占地、产值、税收等方面情况。

3、收集核实后于每月20日前以书面资料形式将信息线索上报孟州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务局)。

(二)项目初判

1.对项目信息资料进行初步研究分析,落实企业投资意向和实力,做好项目对接工作,包括约定双方洽谈领导、会谈地点、会谈方式、提供双方相关招商项目洽谈内容、政策条件要求等资料。

2.由商务部门及项目引荐单位或引荐人与项目投资方进行深入考察,详细了解对方投资意向、项目情况、企业情况,重点对对方投资实力、合作协议、优惠政策等内容进行深入沟通洽谈,并形成对接考察报告。

3.根据双方考察洽谈情况,依据孟州市现行政策对项目信息进行筛选,将符合我市经济发展的项目信息资料和对接考察报告提交至孟州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改委),对招商项目进行预审。

(三)项目预审

1.项目预审评估依据《孟州市重大项目预审制度》执行。

2.根据项目评估情况,对可行项目提出合理的招商优惠政策,对项目投资强度、税收、投入产出比等享受政策要素条件提出建议,并上报有关领导。

(四)项目签约

1.确定洽谈双方的主体单位,拟定投资协议书主要合同条款,双方主体代表就项目的主要问题和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协商洽谈。

2.根据相关领导批示意见和对方要求,起草投资协议书草案文本,双方就合同初步达成一致意见,按程序报请双方领导及法律顾问审阅。

3.正式合同双方确定无异议后,提请项目合同进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研究审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4.按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议完善合同协议,起草正式合同文本。

5.制定签约活动方案并报领导审批,包括签约地点、领导出席人员、会务布置、印制正式文本等,按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和落实签约活动。

(五)转化落实

1.根据投资协议书、项目有关情况和领导要求,明确项目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转化实施。

2.由项目责任单位制定项目建设有关手续办理计划,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督促有关人员将项目手续办理完毕。

3.项目责任单位组织、督促、协调项目开工建设,组织开工仪式。

4.项目责任单位对项目进度、建设质量、履约情况及时评估并上报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招商引资绩效考核

(一)各乡镇、办事处及高新区考核内容和标准

1.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任务

乡镇、办事处及高新区党政主要领导要主动外出开展各项招商活动,重点做好招商项目信息线索收集对接考察。

考核标准:主要领导每月外出招商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每天得0.2分,凡外出参加招商引资活动的,需提供完整有效的资料(招商时间、地点、人物、考察企业、项目基本情况、考察企业图片、往返车票或机票、车辆通行记录等)。

2.招商信息线索收集任务

乡镇、办事处及高新区提供详尽招商信息线索。

考核标准:每月至少报送2条招商引资信息线索(以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等项目资料为准),确定为有效信息线索的,每条得0.5分。

3.签约项目任务

根据有效信息线索,积极沟通对接,洽谈合作,项目完成签约,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考核标准:完成招商项目签约的,以双方正式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为准。投资金额在1亿元以下的项目得0.5分,1亿元(含)至2亿元项目得1分,2亿元(含)至5亿元项目得3分,5亿元(含)至10亿元项目得5分,10亿元(含)以上项目得10分,50亿元(含)以上项目得20分。

4.引进落地开工项目任务

项目完成投资合作协议签订后,由项目选址所在乡镇、办事处或高新区做好项目相关落地开工任务工作,相关市直部门要主动配合办理项目备案、注册、环评、安评、土地、施工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落地开工建设。

考核标准:项目落地开工指,建设项目永久性工程的开工,一般是指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正式打桩也视为开工。投资金额在1亿元以下的项目得0.5分,1亿元(含)至2亿元项目得1分,2亿元(含)至5亿元项目得3分,5亿元(含)至10亿元项目得5分,10亿元(含)以上项目得10分,50亿元(含)以上项目得20分。

5.完工项目投产达效任务

项目落地开工后,牵头部门或工作小组要倒排工期,制定项目建设台账,持续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计划投产达效。

考核标准:投产达效项目分为工业项目和非工业项目,工业项目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生产作业线全部建成,经过试运转,验收鉴定合格,并投入生产;非工业建设项目是指设计中规定的主要工程全部建成,经验收鉴定合格,并能运营发挥其效益。投资金额在1亿元以下的项目得0.5分,1亿元(含)至2亿元项目得1分,2亿元(含)至5亿元项目得3分,5亿元(含)至10亿元项目得5分,10亿元(含)以上项目得10分,50亿元(含)以上项目得20分。

6.实际到位省外资金任务

围绕我市三大主导产业和三个新兴产业,开展延链、补链、扩链、强链招商,项目引进重点突出省外投资方和资金的引入,确保项目的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达到时序进度。

考核标准:各乡镇、办事处及高新区每月20日前,要按时报送外出招商、项目线索、签约项目、资金到位、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报表和相关佐证资料。如期报送招商项目报表资料和实际省外资金进度的,按照年度任务目标完成比例计算,总分20分。

(二)市直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考核内容和标准

1.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任务

市直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要主动外出开展各项招商引资活动,重点做好招商项目信息线索收集和对接考察。

考核标准:主要领导每月外出招商时间累计不少于4天,每天得1分,凡外出参加招商引资活动的,需提供完整有效的资料(招商时间、地点、人物、考察企业、项目基本情况、考察企业图片、往返车票或机票、车辆通行记录等)。

2.招商信息线索收集任务

市直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提供详尽招商信息线索。

考核标准:每月至少报送1条有效招商引资信息线索(以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等项目资料为准),并确定为有效信息线索的,每条得2分。

3.谋划产业招商项目任务

市直单位根据省、市产业发展规划,依据《孟州市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孟政办〔2021〕11号文件精神,围绕我市主导产业谋划招商项目。

考核标准:谋划产业招商项目,1亿元(含)至5亿元项目得3分,5亿元(含)至10亿元项目得5分,10亿元(含)以上项目得10分,50亿元(含)以上项目得20分。

4.签约项目任务

根据有效信息线索,积极沟通对接,洽谈合作,项目完成签约,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考核标准:完成招商项目签约的,以双方正式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为准。投资金额在1亿元以下的项目得0.5分,1亿元(含)至2亿元项目得1分,2亿元(含)至5亿元项目得3分,5亿元(含)至10亿元项目得5分,10亿元(含)以上项目得10分,50亿元(含)以上项目得20分。

5.实际到位市外资金任务

市直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做好谋划项目的推介和招引工作,加强战略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项目对接洽谈,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实施引入,切实推进项目签约落地。

考核标准:相关市直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每月20日前,要按时报送外出招商、项目线索、签约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报表和相关佐证资料。如期报送招商项目报表资料和实际市外资金进度的,按照年度任务目标完成比例和报送情况计算,总分30分。

(三)加分内容及标准

1.当年成功引进大型央企、国企的投资项目签约并落地的加10分,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的投资项目签约并落地的加10分,引进中国500强企业的投资项目签约并落地的加5分,引进行业内百强企业的投资项目签约并落地的加2分。

2.当年新设立外资投资企业的(特指港澳台或境外独资、合资的孟州企业),且完成公司手续办理、项目立项。每设立1家外资企业加5分,当年有实际外资进账的每100万美元加1分(含往年外资企业今年新增外资资金进账)。

3.当年成功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精特新投资项目的加3分。

4.新签约引进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院所、技术中心等国家级、省级重大创新载体或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并引入核心技术、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每个加3分。

5.参加国家、省市经贸招商活动或邀请主要领导外出洽谈重大招商项目的每次加3分。

五、招商考核评审奖惩

(一)组织考核评审。招商引资考核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商务局具体负责,严格按照“一月一统计一通报,一季度一考核一评比,半年一观摩一汇报,全年一总评一奖励”的方式,建立招商引资考核评审机制。

(二)考评结果运用。市商务局负责收集统计各单位任务完成率和任务得分通报完成情况。每季度召开市政府招商引资工作讲评推进会,通报两类考评对象季度考评综合成效排名,乡镇办事处及高新区考评综合成效排名前两位的作先进发言、排名后两位的作表态发言,市直部门和企业单位考评综合成效排名第一的作先进发言、排名最后的作表态发言。季度考评连续2次排名最后的单位,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

(三)表彰奖励先进。对乡镇、办事处及市高新区管委会,相关市直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在招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并授予“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其中,乡镇、办事处组年终考核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市直企业单位组年终考核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

(四)突出贡献奖励。对于当年新签约并落地开工建设的30亿元、50亿元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项目的引荐单位,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对于当年引荐并落地的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院所、技术中心等国家级、省级重大创新载体的企业或单位,奖励2万元;对于当年新签约的外资项目,且实际完成进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引荐单位或企业,奖励3万元。

六、本办法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孟州市2023年乡镇办事处、高新区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目标

      孟州市2023年乡镇办事处、高新区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目标.pdf

      2.孟州市2023年主要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目标

      孟州市2023年主要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目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