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政办〔2010〕2号
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随着寒冬季节的来临,强冷空气活动频繁,给街头生活无着人员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为有效应对严寒天气,切实做好寒冬、春节期间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确保其安全过冬,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高度重视街头救助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切实保护街头生活无着人员基本权益。要特别针对强降温天气,做好应急预案,增加物资储备,提高反应能力。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先救助、后甄别;对因寻亲不遇、务工不着、离家出走等原因遇到困难的人员,实行分类救助;对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进城务工人员,要及时设立临时避寒场所,帮助解决燃眉之急。
二、主动加大街头救助力度,迅速开展集中救助行动。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相应工作组,以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迅速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救助专项行动,重点做好夜间巡查救助服务。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救助服务小分队,主动上街开展工作,劝说、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要更加关注和爱护流浪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危重病人、残疾人、老人,及时予以救助保护,需医院治疗的,要先救治、后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要提供必要的饮食、御寒衣被等救助。在积极参加集中救助行动的同时,公安、城管等部门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对其中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
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做好街头救助工作。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救助服务站、街头救助措施,方便街头生活无着人员前来求助,利于热心公益的群众引导帮助;同时,设立24小时畅通的救助电话(8192231),各乡镇办事处也要设立救助电话并及时对外公布,对群众打电话要求救助的,要迅速处置。公安、城管等部门接到群众提供的线索后,要及时行动,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救助。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救助渠道、办法和电话。充分调动公益慈善组织、社区、居委会、志愿者、社会工作者参与救助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基层组织了解民情、反应迅速的特点,形成“群防群助”的服务网络,确保街头生活无着人员安全过冬。
四、市政府各部门要勇于承担重任,切实发挥救助服务的中坚作用。要进一步改善救助服务条件,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制度,尽可能开辟专门区域,开放部分服务设施,实行有条件的开放式救助,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在春节期间有饭吃、有衣穿、有避寒场所。
五、各乡镇办事处要本着对困难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要高度重视阴冷降温天气给街头生活无着人员带来的危害,要认真分析往年寒冬季节人口流动特点和救助服务经验,转变工作观念,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结合本地实际,研究落实救助服务措施,大力开展救助服务,切实做好监督检查。
二○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