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政办〔2024〕12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孟州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孟州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4年4月18日
孟州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实施省、焦作市文旅文创融合战略,落实省、焦作市文旅文创发展大会精神,按照《河南省文化旅游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文旅强省〔2023〕16号)、《焦作市文化旅游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焦作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焦文旅强市〔2023〕3号)部署要求,稳妥有序组织开展孟州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的目的与意义
旅游资源普查是实现旅游资源科学利用、科学管理、科学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旅游资源普查,旨在科学采集、整理、分析我市旅游资源的性质、分布与禀赋特征,全面理清旅游资源家底,进一步推动旅游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开发,促进优质旅游资源向优质旅游产品转化,为全市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二、普查依据
(一)《河南省“十四五”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豫政〔2021〕39号);
(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2〕94号);
(三)《河南省文化旅游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文旅强省〔2023〕6号);
(四)《焦作市文化旅游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焦作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焦文旅强市〔2023〕3号);
(五)《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17)国家标准;
(六)《河南省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试行)》。
三、普查对象
旅游资源普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现象。依据《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国家标准(GB/T18972—2017)和《河南省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试 行)》,主要对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建筑与设施、历史遗迹、旅游购品、人文活动等八大类资源开展普查。
四、普查范围
普查范围为孟州市全境,包含大定办、会昌办、河雍办、河阳办、化工镇、南庄镇、城伯镇、谷旦镇、西虢镇、赵和镇、槐树乡。
五、普查原则
(一)普查方法坚持普查与调查相结合。普查是对旅游资源全新开展查验,调查是对原有资源成果进行梳理、补充和完善。
(二)突出重点,资源互补。按照“应普尽普,应查尽查”的原则,围绕全域旅游发展格局,重点突出孟州全境自然类旅游资源,同时,在已有的人文类旅游资源周边,围绕新发现的自然旅游资源开展工作,形成人文资源与自然资源互补。
(三)全面动员,协同推进。在省、焦作市级统筹指导下,孟州市协同推进,按照属地原则,以乡镇办事处为主体,有关部门依职能协同联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四)资金安排坚持统筹。孟州市级财政保障本级工作任务资金拨付,要将本级普查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五)资源定级遵循“三审两定”原则。实行省、焦作市、孟州市专家委员会对旅游资源等级评定三级评审机制,焦作市级专家对三级及以下旅游资源进行审定,提请省级专家对四、五级旅游资源进行审定。
六、质量控制
资源数据审核工作实行“三级联动”,即孟州市级填报预目录,开展资源普查,焦作市级审核孟州成果,审定三级以下旅游资源,并提请省级审定四、五级旅游资源;焦作市级对我市的普查成果进行全面核查和全过程监督。经三级审定的旅游资源普查数据,向社会公示,确保成果的科学准确。普查工作要切实保证普查资料、数据信息及普查成果的真实、完整和科学。质量控制要贯穿资源普查全过程,包括现场普查记录、普查资料和信息录入,抽查、审核和验收等各环节。
(一)统一标准。普查工作实施标准化管理,按照制定的普查标准、信息采集表和调查表格式要求、报告体例执行。
(二)专家指导。专家指导贯穿普查工作全过程,专家组参与制定工作方案、问题答疑、现场指导、数据审核、成果验收等环节。
(三)标准宣贯。技术支持单位及现场技术指导组统筹组织开展规范标准宣贯工作,提升普查人员工作能力。
(四)节点控制。根据总体工作安排,设置抽检、数据审核验收等重要节点,倒排时间与任务,确保普查工作质量与效果。
七、实施步骤
按照“部门资源系统梳理、各地资源全面普查”的工作模式,全地域、全方位、全要素、全覆盖开展调查普查,全市普查工作从2024年3月全面启动,2024年9月结束,为期7个月。普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任务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4年3月)
制定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明确普查任务、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设立旅游资源普查专项经费;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家委员会;确定技术支持单位,召开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编写《孟州市旅游资源普查技术方案》;根据《孟州市旅游资源普查收集资料内容一览表》收集与旅游资源相关的文字、图形和影像资料,填报《孟州市旅游资源预目录表》。并根据野外普查作业需求,配备定位仪、指南针、度量工具、影像设备、地图、笔记本电脑、无人机等设备。市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组建专业普查队伍,各乡镇办事处成立地方队伍。普查队伍由专业队伍和地方队伍组成,每组普查队伍宜配备不少于4名人员。各地方队伍要求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联络员各1人,工作人员若干名,建议以临时聘用或借调等多种方式吸收熟悉地方文史和自然资源、文字功底好、有工作热情、身体健康人员参加。
(二)全面普查阶段(2024年4月—2024年7月)
1.根据旅游资源预目录,在充分收集、整理、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以乡镇办事处行政区为调查基本单元,选定调查对象,制定调查路线。
2.实地开展资源单体各项信息采集。普查队伍要有针对性地对重要旅游资源、新发现的资源进行现场核实和补充调查;在调查时应选定具有开发前景,有显著社会、经济、文化价值的,代表调查区域形象的旅游资源单体或资源综合体进行重点调查;在进行普查、调查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和《旅游资源富集区调查表》,对各资源点进行拍照、视频等采集工作,并将旅游资源相关资料预录入河南省旅游资源管理和应用平台;在所有旅游资源资料信息采集完成后,由专家委员会对所有收集到的旅游资源个体信息进行审核,避免出现误填、漏填等情况;审核无误后,应由不少3名专家组成员参照《河南省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试行)》中的相关规定,按照客观真实的原则,对所有旅游资源单体进行初步评定。
(三)成果编制阶段(2024年8月—2024年9月)
完善河南省旅游资源管理与运用平台各模块内容,确保信息完整、详实和准确,生成《孟州市旅游资源单体名录表》;填报《孟州市旅游资源实际资料表》;参照《河南省旅游资源分类、调查和评价》中的相关规定,绘制《孟州市旅游资源普查图集》,编写《孟州市旅游资源普查报告》。所有成果编制完成后,向孟州市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农村、交运及各乡镇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完成修改并提交,提请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验收。依据验收意见和建议对普查成果修改和完善,向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交报备最终普查成果。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建立普查工作推进机制,成立旅游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并协调对接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农村、交运、各乡镇办事处等相关部门提供旅游相关资料,共享旅游资源数据,充分吸纳、用好其他行业的各类普查成果。
(二)加强业务培训。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省、焦作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专家组和技术团队的对接联系,邀请专业技术团队对我市普查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和培训。各乡镇办事处要选派精干力量积极参加业务培训。通过培训,统一普查技术标准,提升普查工作技能,提高普查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准确性。
(三)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旅游资源普查的标准要求,如实填报资源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数据,并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发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旅游资源普查新发现”活动,挖掘、推荐新的文化旅游资源。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载体,大力宣传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动态和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参与。
附件:孟州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 件
孟州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苟云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吕立志 市文广旅游局局长
成 员:郭志东 市文广旅游局副局长
李 娜 市发改委节能和能源服务中心主任
张优丽 市卫健委副主任
刘淑娟 市住建局四级主任科员
李艳霞 市教体局副局长
张卫锋 市城管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志敏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 峰 市水利局副局长
党 丽 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黄河湿地保护中心)副主任
翟红波 市交运局总工程师
杨永胜 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成二超 市统计局副局长
汤晓晓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杜霞玲 市科工局总工程师
崔斌豪 市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崔冰洁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靳小秋 市气象局副局长
蒋 佩 市民族宗教事务中心副主任
田新建 市史志办副主任
侯晓蕊 市河务局副局长
马晓霞 市科协副主席
邓燕江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支部委员
各乡镇办事处主管副职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普查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市旅游资源普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吕立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志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沟通、协调、日常事务,以及领导小组交办工作。
三、专家委员会
领导小组下设市旅游资源普查专家委员会,由普查办公室负责召集本地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成。
委员:
旅游专委员:行相锋
历史文化文物专委员:梁永照
地理地质专委员:委宝乐
建筑园林专委员:杨思思、闫庆光
环境保护专委员:石学虎
林业专委员:郭艳霞
水利专委员:王红军
民族宗教专委员:卫祥建
天象与气象专委员:刘建平
工作职责:对技术实施单位提交的全市资源普查实际材料进行审查、全市旅游资源价值评定结果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