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关: 孟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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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孟政办〔2012〕105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孟州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孟政办〔2012〕105号
发布时间: 2012年12月17日
孟政办〔2012〕105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孟州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孟州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孟州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实施意见》(豫政〔2011〕6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1〕7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深入推进“两转两提”,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行政执法形象,为我市争当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标兵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行政执法模式。各单位要切实把行政执法职能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创新社会管理,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行人性化执法,切实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推进行政执法从刚性化到刚柔并济转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从突击性执法向长效化执法转变,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在执法中体现服务,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
  (二)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岗位和责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防止不作为、乱作为。要高度重视、依法打击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
  2.全面做好行政许可工作。坚持高效、便民的原则,在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前提下,及时高效办理各项行政许可,同时着力预防和纠正重许可轻监管、只许可不监管的倾向,进一步加强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检查、巡查制度,规范程序,责任到人,切实解决监管缺位、不到位的问题。
  3.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规范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加强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适用规则以及各项配套制度,使用规范的行政处罚文书;逐步推广说理式行政处罚,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提高执法效能和办案质量。
  (三)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促进执法关系和谐。改变不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执法思想、执法习惯和方式方法,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要注重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采取提醒、示范、协商、契约、建议、劝导等方式,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实现行政指导与严格执法相得益彰。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精神,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法律、政策、安全、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要实行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某种违法行为易发时段到来之前、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前,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电话、短信、文件等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提示、解释、告诫,促使其及时变更或者延续行政许可、履行法定义务,尽可能减少违法行为发生;在作出处罚的同时要针对违法事项,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分析违法的原因,帮助其制定改进措施,加强对当事人的指导;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影响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执法部门要进行回访,了解纠正违法行为的情况,督促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四)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执法效能
  1.强化行政服务中心作用。凡与企业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积极推广“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做到阳光操作,持续提高行政审批工作质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2.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不断优化投资环境,积极推行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优先办理、专人负责、限时办结,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逐步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
  3.加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结果,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行政执法权的运作、更广泛地参与行政管理、更直接地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五)推进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各单位要强化执法为民意识,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防止侵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时要做到着装整洁,依法有统一制式服装的要着制式服装。要按照规定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开展执法工作的目的、方法,做到举止得当、语言文明;遇到紧急事件和对方的过激言行,要态度平和、理性处理。
  (六)创新体制机制,增强行政执法执行力。探索建立多部门执法的协同配合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精神,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产业集聚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34号)要求,在孟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人员派驻制、流程内部化”机制,积极探索适合城市新区、孟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行政执法模式,实现城市新区、高新区与市政府部门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
  (七)开展行政执法风险评估,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各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对涉及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行政拘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强制搬迁、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关闭企业、3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行政执法事项,除执行法定程序外,要从合法性、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进行风险识别或者评估。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也要进行必要的风险防控。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分析、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风险点,提出风险防控办法,预防因执法不严格、随意性大、疏于管理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害。
  (八)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快速高效解决矛盾纠纷。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要求,建立由市政府负总责、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各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自身职权,对法定执法事项进行梳理,明确适用行政调解的事项,并制定行政调解规程。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运用调解机制依法处理污染纠纷、土地纠纷、采矿纠纷、水事纠纷、治安纠纷等。劳动争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人事争议等机构也要发挥调解作用,依法、公平、高效处理争议。
  (九)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执法行为合法有效。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根据《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清理、认定行政执法主体,确认行政执法人员,并向社会公布,防止没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不合格人员从事罚款、收费、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等行为;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方便群众、快捷高效、方式灵活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和方法,提高行政复议的质量和效率。市监察局、审计局要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依法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促进行政执法廉洁高效。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贯彻落实。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是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作为2012年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学习培训方案,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梳理服务类执法依据,明确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内容和范围,并抓好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组织实施工作,共同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建立配套制度。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着手研究起草市政府负总责、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制度,行政执法主体年度认定公布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着手研究制定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制度,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检查、巡查制度,行政指导制度,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法律、政策、安全、技术、信息服务制度,文明执法制度,行政执法风险管理制度,系统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等。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已把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的考核内容。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研究制定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激励约束办法,加强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粗暴等行为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