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政办〔2009〕84号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孟州市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〇九年十
孟州市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的意见》(农科教发〔2009〕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豫政〔2007〕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全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力度,合理布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效发挥其主导和带动作用,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精干高效,科学设置机构,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合理配置农业技术推广资源;坚持政府主导,支持多元化发展,有效履行政府公益性职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与乡镇机构改革相衔接,加强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稳定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
(三)总体目标。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强化保障、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改革,逐步构建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功能完善、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公益性职能。乡镇、办事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承担的公益性职能主要是: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引导、试验、示范推广关键农业技术;发布、传递、反馈农村市场、农业科技、农资供求等涉农信息;对农民进行农业政策、科技、技能教育培训;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接受农民生产技术咨询,提供应急求助服务,处置农业突发事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农业行业协会;其他公益性服务。
(二)合理设置机构。按照科学合理、精干高效、服务到位的原则,根据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要求、农业资源布局、主导产业发展状况以及自然地理、交通条件和城乡居民科技文化素质状况,市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保持不变,11个乡镇、办事处均设立农业站、林业站、水利站、农机站和畜禽中心各一个,负责本辖区内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构成覆盖全市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服务网络。健全村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以农业科技示范户和农业生产大户为重点,每个行政村在双委中选配1名负责农技推广工作的干部,逐步建立和规范村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三)理顺管理体制。根据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作用的管理体制。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等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乡镇、办事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管理和指导。乡镇、办事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财、物”由乡镇管理,业务工作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和指导,人员调配、考评和晋升,要充分听取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要防止因体制、机制改革不到位,造成条块分割、人和事管理分离导致一线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管理缺位、经费无保障、工作受影响等情况发生。
(四)合理核定人员编制。根据我市目前农业的现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编制保持不变,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比例不低于80%。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行人员编制实名制,不得超编配备人员,不得存在人员在编不在岗位,不得与经营性服务人员混岗混编。
(五)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用人制度改革,人员的进、管、出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开招聘、考试考核、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在编在岗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实施竞争上岗,参加人员应具备竞聘岗位相应专业学历或取得国家相应职业资格。完善考评制度,探索建立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乡镇办事处、服务对象三方共同考核一线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新机制,将其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其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三、配套措施
(一)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公益性农业技术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并全额纳入财政预算。要统筹规划,在整合现有资产设施的基础上,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加强基层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条件,逐步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服务水平。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资金,加速重大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各乡镇、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对村级农民技术员给予适当补贴。
(二)妥善做好人员安置。要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积极稳妥地做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中分流的农业技术人员的安置工作。在鼓励和支持富余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自主创业的同时,积极探索多种分流和安置渠道,帮助他们重新就业。凡与原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立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的,依法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做好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工作,符合条件的要依照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
(三)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切实做好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设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专项资金,制定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规划,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提高其服务能力。要建立农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长效机制,鼓励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并把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学习成果作为聘任、考核、晋职的重要依据。以市农业信息网站为依托,进一步整合资源,建立电话、电脑、电视“三电合一”的农业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利用电脑网络采集发布农业科技信息,利用电话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技术咨询和专家远程解答服务,利用电视媒体制作、播放生动形象的农业科技电视节目。进一步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落实相关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方式。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特点、农民需求变化和农业技术推广规律,积极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方式,提高农业技术服务的到位率。根据我市农业发展需求,及时遴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以重点农业项目为载体,组装、集成配套技术,搞好技术推广和培训。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包村联户制度,逐步形成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抓科技示范村、重点示范户带动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户影响普通农户的科技入户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三电合一”农业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等现代传媒的作用,推进农业科技服务的现代化和信息化。积极利用科技大集、科技下乡、科技直通车、田间课堂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五)放活经营性服务。积极稳妥地将政府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承担的农资供应、动物疫病诊疗以及产后加工、营销等服务分离出来,按市场化方式运作。鼓励多种经济实体采取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依法进入农业技术服务行业和领域,参与经营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实体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
(六)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原则,积极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中介服务组织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各类经营性农业技术服务组织的行为,建立推广服务的信用制度,完善信用自律机制,引导和规范各类服务组织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公平竞争。
四、方法步骤
全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0年1月30日前)。在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市人事局会同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等部门,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具体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逐级上报审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6月30日前)。各有关部门按照改革方案,组织完成具体实施工作。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0年12月30日前)。及时组织检查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改革实施情况,督导解决改革中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全市改革实施情况,按要求逐及上报省市有关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统筹指导协调工作。涉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动我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顺利进行。人事部门要做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对改革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并做好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经费保障和农技人员工资、补贴等待遇的落实等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做好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养老、失业、医疗保障金的收缴和发放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学习借鉴外地改革的成功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改革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环节,认真制订科学合理的改革方案,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三)维护社会稳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好人员的安置工作,积极主动地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要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进度,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确保在改革中人心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间断,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附件:孟州市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孟州市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买银鹏(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钱红卫(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 新(市财政局局长)
刘长有(市农业局局长)
王怀敏(市人事局局长)
成 员:谢国军(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郭中原(市林业局局长)
王永平(市农机局局长)
刘同柱(市水利局局长)
花国强(市畜牧局局长)
汤跃辉(市农业局副局长)
各乡镇长、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刘长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