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政办〔2009〕80号
会昌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单位:
《孟州市汽摩城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孟州市汽摩城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孟州市汽摩城现有商户194户,其中临街商户128户,修理行业31户,电动车、摩托车及配件销售行业76户,餐饮服务业21户。目前,汽摩城周边市政设施损坏严重,店外经营问题突出,流动商贩随意摆放,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清扫保洁存在空档。为彻底改变汽摩城及周边环境脏、乱、差现象,提升城市品位,树立孟州良好形象,特制订本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使汽摩城周边市政设施完善,车辆停放有序,卫生保洁到位,临街商户规范经营,西环路东边汽修行业全部进场维修,西边汽修行业全部搬迁,只允许店内经营配件及餐饮服务业。
二、整治时间
三、整治内容
1.修复损坏的市政设施及绿化带,修复市场损坏的基础设施。
2.规范车辆停放秩序。
3.坚决取缔店外维修、店外经营、流动经营。
4.建立卫生保洁长效机制,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5.实行划行归市,做到有场有市。临街无维修场地的汽摩修理行业统一搬迁至廉桥砖厂(一化北邻),具体规划建设方案由建委负责制订,会昌办事处组织实施;在汽摩城周边停放的营运拉货车辆由公安部门负责协调,统一停放在红星停车场院内。
四、责任分工
1.市政府督查室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提出整改意见。
2.建委负责对汽摩城周边市政设施及绿化带重新规划,制定具体方案,进行修复建设,建立长效管理维护机制。
3.工商局负责取缔店外维修、店外经营及临街无维修场地商户搬迁工作,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城管局负责取缔流动摊贩经营及非机动车、摩托车乱停乱放整治,并配合工商部门做好取缔店外经营工作。
5.公安部门负责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整治工作。
6.会昌办事处负责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村委做好汽摩城基础设施修复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建立长效保洁机制。
7.广电局负责做好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商户积极配合,认真遵守有关规定,达到预期效果。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杨树亮同志为组长,政府督查室、建委、城管、公安、工商、广电及会昌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局,李红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红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抽调专人,联合执法。为了切实做好本次整治工作,市政府决定实施联合执法,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其中城管局6人、公安局3人、建委2人、工商局3人、会昌办5人,城管、公安、工商各配备一辆执法车。各单位抽调人员必须于11月23日早上8∶00到城管局报到,抽调人员在专项整治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离,全力以赴开展整治工作。
(三)明确职责,确保成效。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一名副职专管此项工作,并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本次综合整治完成后,各单位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反弹,彻底改变汽摩城周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