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关: 孟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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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孟政办〔2017〕70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孟州市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孟政办〔2017〕70号
发布时间: 2017年08月15日
孟政办〔2017〕70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孟州市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我市文物安全工作,坚决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建立文物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现制定我市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如下:
    一、主要职能
    统筹协调全市文物安全工作。研究制定打击文物犯罪、遏制文物行政违法行为、加强文物安全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文物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促进部门、地方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办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牵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城乡规划局、工商局、民宗委、旅游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新闻网络中心、农林局、教育局、民政局、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组成。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担任召集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为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及时报告市政府办公室。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担任。
    三、职责分工
    (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起草文物安全管理和行政执法督察的规章制度,研究建立文物安全防范体系;组织开展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和安全检查,加强文物安全监管;组织督察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加强《文物保护法》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及时准确对文物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宣传报道和新闻监督。
    (二)市公安局。会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市文物安全保卫工作,督促博物馆、纪念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设施,确保馆藏文物的安全;负责预防和打击文物犯罪,严厉打击盗掘、盗窃、倒买、倒卖文物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侦破文物刑事案件,有效遏制文物案件发生;会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开展全市文物安全检查工作;配合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做好建设工程或农牧业生产中发现文物的现场保护工作;督促全市公安机关各单位,对在侦破各类案件中依法没收或追缴的文物进行登记造册和移交归口管理;在发生文物安全事故时,做好事态控制、现场保护、交通管制、人群疏散、秩序维护等工作。
    (三)市财政局。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增长而逐年增加;会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向国家和省、焦作市财政、文物部门争取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加强对文物保护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四)市发展改革委。把文物保护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配合制定文物保护维修项目专项建设规划;按照基本建设审批权限,严格审批文物保护基本建设项目;积极向国家和省、市发改委申请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 
    (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城市建设中,会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督促检查文物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会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核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对违规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的,会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检查、督促全市建设工程事先会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商定建设工程的文物保护措施,并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并将所需费用列入建设工程预算;在城建、市政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的,应当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处理,不得强行施工造成文物破坏。
    (六)市国土资源局。将文物保护纳入建设用地审批的重要内容;在审批涉及文物保护的建设用地时,事先征询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意见;对未落实文物保护措施的建设用地,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七)市交通运输局。在新建公路时,事先会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商定建设工程的文物保护措施,并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并将所需费用列入建设工程预算;在公路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的,应当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处理,不得强行施工造成文物破坏;在发生文物安全突发事件时,积极调度车辆,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八)市水利局。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时,事先会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商定建设工程的文物保护措施,并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所需费用列入建设工程预算;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的,应当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处理,不得强行施工造成文物破坏。
    (九)市工商局。会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加强文物市场管理,坚决取缔非法文物交易市场,查处非法经营活动;督促本系统各单位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对依法没收或追缴的文物进行登记造册和移交归口管理。
    (十)市新闻网络中心。加强《文物保护法》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及时准确对文物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宣传报道和新闻监督。
    (十一)市旅游局。督促指导在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旅游景点管理中加强文物保护,落实文物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及其环境风貌不受破坏;会同文物、公安部门对旅游景区内的文物进行安全检查,依法对在旅游发展中危害文物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核查处理。
    (十二)市教育局。根据《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精神,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及其展览,列入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在中小学生中有计划地开展文物法规教育活动。
    (十三)市环境保护局。将文物保护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禁止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禁止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责成有关单位对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进行限期治理;会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危害文物安全的环境保护违法行为进行核查处理。
    (十四)市民宗委。会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督查宗教活动场所内的文物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内涉及文物保护的建设工程依法履行报批手续,未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文物原状,不得损毁、改建、扩建、重建或者拆除文物;加强民族宗教政策和文物法律、法规宣传;会同文物、公安部门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内的文物安全检查,确保文物安全。  
    (十五)市农林局。在进行农业项目建设时,事先会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商定建设工程的文物保护措施;对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并将所需费用列入建设工程预算;会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实施农业项目建设中对文物实施有效保护,在农业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的,应当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文物行政部门处理,不得强行施工造成文物破坏。会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做好林区范围内文物的保护工作。
    (十六)市安全监管局。对文物管理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实施综合监管;负责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文物安全突发事件、伤亡事件的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协调和参与较大及以上级别涉及文物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七)市民政局。负责督促本系统所属的烈士陵园(纪念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馆藏文物管理制度,并报文物部门备案;负责做好本系统所属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及附属文物的保护工作,不得改变文物原状,不得损毁、改建、扩建、重建或者拆除文物;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旧址,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改作其他用途;会同文物、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本系统文物安全检查,确保文物安全。
    (十八)市城乡规划局。把文物保护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在审批建设项目时,对选址处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应事先征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意见;在编制城乡建设规划时,事先会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商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内容;配合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制订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部分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
    (十九)各乡镇、办事处。将文物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文物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将文物安全纳入村镇综合考核评价等内容;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组织乡镇办事处文化和综治队伍开展文物安全定期巡查,保障巡逻队伍和文物点人员的待遇落实。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市委、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负责单位,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具体落实,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孟州市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名单

 


                     2017年8月30日   

 


附 件

孟州市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王咏生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崔思明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成    员:邓红纲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宝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艳霞 市教育局副局长
          裴发才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立明 市民政局副局长
          邢国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于文生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立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杜振纲 市水利局副局长
          庞景山 市工商局副局长
          席继凯 市城乡规划局总工
          蔺鸿波 市新闻网络中心副主任
          王孟丽 市旅游局副局长
          丁吉艳 市民宗委副主任
          崔秋霞 市农林局副主任科员
          杨保山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郭伟峡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张黎明 市文物局局长
          各乡镇、办事处主管副职
    孟州市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崔思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