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政办〔2020〕42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已经成为我国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低龄化、重度化日益严重,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连续做出重要指示批示,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下达了指示性文件,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印发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确保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完成全市防控目标任务
我市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是: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创建10所省市级近视防控示范学校,创建省级近视防控示范县(市)区。到2030年,实现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按照防控近视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责任到人, 及早行动,抓实抓细,保证完成各年度任务,努力实现防控预期目标。
二、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
根据《关于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通知》(焦教文〔2019〕196号)文件精神,孟州市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主任,市教体局、卫健委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市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委员会在市政府领导下,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全市中小学建立健全近视防控领导机制和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全市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定期沟通协调,统一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做好年终考核与通报。制定长期、近期及分年度目标任务,并细化分解,保证按期完成。
1.市教体局:负责督促和确保各级各类学校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全面落实中小学生减负的各项措施,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强化体育与健康课和课外锻炼,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引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组织开展校园各种文体活动。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2.市卫健委:负责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建立视力健康档案,开展中小学视力筛查,加强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建设,规范诊断治疗,组建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队伍,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
3.市财政局:负责合理安排资金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4.市人社局:负责协调教育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完善中小学校医配置以及落实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政策。
5.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管验光配镜行业,规范眼镜片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6.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三、加强领导,严格考核评价问责制度
(一)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职能部门负责抓好本单位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责任的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目标责任制,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步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市教体局也要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严禁片面地以学生考试成绩、学校升学率考核学校。
(二)实行评价公示制度。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按照国家评议考核办法,建立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在核实各地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的基础上,每年开展各学校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实行督办问责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认真开展近视防控工作学校考核检查评分表。加强督导检查,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附件:1.孟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
2. 孟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3.孟州市近视防控工作学校考核检查评分表
2020年9月16日
附件1
孟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
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
主 任:李亚明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张月峰 市教体局局长
申路武 市卫健委主任
成 员:裴发才 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张优丽 市卫健委副主任
张小菊 市教体局总督学
张延晨 市人社局副局长
赵毅敏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公共检测中心主任
蔺鸿波 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张月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联系电话:0391-815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