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关: 孟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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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孟政办〔2017〕25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孟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孟政办〔2017〕25号
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07日
孟政办〔2017〕25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孟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孟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7—2019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107年3月29日

                                                                                        孟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7—2019年)

    城市水体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防洪除涝、渗补蓄水、缓解热岛效应、滋润净化空气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市水体质量整体较好,但主次干道和单位小区雨污分流不彻底、沿河企业违法偷排、水面漂浮物较多等问题依然存在。为推进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切实改善水体环境,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城〔2015〕130号)、《河南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豫建城〔2016〕36号)、《焦作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7-2019年)》(焦政办〔2017〕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五大发展新理念为引领,以改善水体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水污染防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要求,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综合整治、确保达标”的工作原则,遵循“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河道清淤、活水循环,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的科学治理路径,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全面提升水体环境质量,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系统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系统性强、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必须坚持规划引领,在修编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科学编制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合理制定整治目标和工作计划,做到方案科学、措施具体、目标可达。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根据我市自然人文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考虑污染来源、水系特征等因素,认真研究分析黑臭水体的形成原因和变化特征,按照整治目标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措施,区分轻重缓急,优先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广的黑臭水体,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加强污染源头控制与治理,优先实施截污和雨污分流改造,有针对性的开展清淤疏浚、活水循环、生态修复等工作。先解决治标问题,同时以治本为终极目标,实施流域性治理,有序推进整治目标的实现;建立健全城市水体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定期巡查、保洁责任,强化水体水质监测,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
    协作联动,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住建、环保、水利、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完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加强信息公开,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参与,形成共同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
    从2017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2017年3月底前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和建档工作;年底前完成蟒河东岸截污管网等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基本实现水体无排污口、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2018年开工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力争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2019年完成韩愈大街雨污分流改造等工程,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三、重点任务
    (一)搞好水体摸底排查,建立黑臭水体档案
    认真做好水体排查工作,开展点源、面源、内源污染情况调查分析,摸清水体环境,依据环保部门的检测数据确定黑臭水体,绘制黑臭水体分布图,明确水体名称、起始边界、类型、长度、所在区域、黑臭级别、水质现状、整治责任主体及具体责任人、达标期限等,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档案。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责任单位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的为配合单位,下同)
    (二)突出排污源头治理,控制污水入河
    1.加大河道排污口的排查与治理。按照职能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水体监控,由市水利局牵头查明河道入河排污口的位置、排放量,与环保、住建、辖区办事处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河道内污水直排问题。严格实施排污许可、入河排水口审核审批制度,整治非法排污行为。
    责任单位: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2.加快推进雨污水管网升级改造与建设。控源截污、雨污水分流是整治黑臭水体的基础性工作和根本性措施。利用道路新建、大修、城中村拆迁,对现状雨污水管网实施改造,实现雨污分流。
   (1)2017年完成东环路南延、梧桐路北段、河雍大街污水管网建设,形成城市污水主干管网连通;2018年开工建设韩愈大街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完成会昌路、河阳大街、大定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19年重点实施城市支路、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完成韩愈大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2)2017年完成蟒河东岸截污管网建设。
    责任单位:环保局、大定办事处
    3.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2017年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各项筹备工作,确保2018年开工建设,2019年建成投用。排放标准达到一级A标准,全面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实现建成区内污水全收集、全处理、100%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大定街道办事处
    4.削减面源污染负荷。结合环城水系、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规划配套建设生态滞留池、雨水花园、生态湿地。重视城市周边及各类明沟、明渠、坑塘的治理,采取疏挖、截污、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等办法,保证外围来水达标入河。
    责任单位: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注重河道内源治理,改善水体环境
    重视水体的日常管理工作,重点抓好河道沿岸积存垃圾清理,做好河岸、水体保洁和水生植物、沿岸植物的季节性收割,及时清除季节性落叶、水面漂浮物,解决因脏乱差导致的水环境恶化问题。要在摸清黑臭水体底泥污染的基础上,确定疏浚范围和疏浚深度,利用生态清淤方式清理水体底泥污染物,妥善解决底泥运输和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责任单位: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推进水体综合治理,实现生态修复
    因地制宜选择植被恢复、水体生态净化等生态修复技术,恢复河道生态功能。严格城市河湖水域空间管控,保护和恢复河湖、湿地、沟渠、坑塘等水体自然形态,着力保持水体岸线自然化。对硬质驳岸或“三面光”硬化的非行洪排涝骨干河道,要有计划实施生态化改造,恢复岸线和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加强河道沿岸绿化和滨水空间规划建设,城市公园绿地、生态廊道、绿道、慢行系统等有机结合,营造城市滨水空间。
    责任单位: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加强水体循环沟通,提高自净能力
    要加强城市“蓝线”规划管控,确保城市现场水面不减少。开展“活水工程”建设,加大城市河道、公园生态用水的水源补给,提倡合理利用再生水和清洁雨水作为补给水源,推进城市河湖综合整治及连通工程、水循环工程建设,通过“引水引流、循环利用”提升水体水环境承载能力和自净能力。
    责任单位: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相关部门职责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城市内雨、污水管网建设及管理;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滨河公园等本部门管理河道的水面清理工作;负责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沿线雨污水管网建设和城市雨污水管网改造的规划审批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城市生态河流水资源的统一调度;负责河道排污口检查等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河道落实河长制,实施河道日常管理工作。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监管城市工业污水收集、处理、排放工作,对违规排放污水现象进行查处;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管工作;负责水体水质监测,出具检测报告,确定黑臭水体,并协助做好污水治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方案审核、投资计划下达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项目预算资金的审核与筹措;对严重排污责任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实施财政扣款,以及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日常经费保障等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实施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及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河道周边随意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四个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河道排污口的日常巡查检查工作,并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负责辖区河道沿岸、水体的保洁工作;负责辖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项目的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黑臭水体整治作为国家和省、市明确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足够重视。市政府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负总责,成立以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城管、会昌、大定、河阳、河雍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等单位一把手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也要尽快成立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牵头负责人,细化责任分工,制定整治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重视水体监控,处置突发事件。相关单位要加强水体的日常监管,加大水体巡查力度,建立排查污水源联动机制,及时处理污染水体现象;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将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种类、重点区域、预防措施以及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法、责任分工写进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预测性,做到应变自如。
    三是科学合理布局,加快治理进度。依据城市黑臭水体档案有计划实施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可以引进有技术、有资金、有信誉、有实力的社会资本,采取适合我市实际条件的方式实施、运作,确保一次投资,长期受益。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项目监管,严格建设程序,科学合理安排工期,优化施工方式,减少对周围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四是加强监督考评,及时整改问责。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和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间断督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意义,各单位要主动公布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进展情况,调动全社会参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