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关: 孟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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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孟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孟政〔2020〕17号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28日
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孟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2020〕17

 

 

孟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孟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孟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216


孟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2020〕22)精神,孟州市被焦作市确定为全国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县区之一。为加快推进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提升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养老服务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以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硬件建设为抓手,以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为重点,积极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放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建设多元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二是补齐短板,统筹发展。重点保障困难、高龄、失能、失独、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养老服务需求,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科学制定政策措施,整合各类资源,补齐服务短板,促进养老服务城乡协调发展及居家、社区、机构融合发展。三是改革创新,提质增效。通过深化改革和试点创新,积极打造示范项目,建立服务标准体系,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开展多种形式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养老服务模式。

三、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促进以老年生活照料、健康服务、文化娱乐等为主的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两年内实现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四个全覆盖”,即:养老服务设施、医养融合、智慧养老服务网络、养老护理员培训全覆盖。

——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政策体系,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服务标准、安全管理制度和服务监管机制,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基本服务制度,制定养老服务清单。

——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加大投入力度,规范建设标准,完善设施设备,提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辐射和带动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居家养老和医养康复服务。2020年,在全市建成有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有日间照料设施、村有农村幸福院”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满足城乡老年人特别是高龄、失能、独居、城镇散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监管机制更加规范。搭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监管平台,引入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评估,监督管理更加有效,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老年人满意度显著提高。

——服务方式更加便捷。通过实施“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推进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建立老年人、养老服务企业和医疗机构信息数据中心,畅通养老需求与服务供给之间的沟通对接,实现政府、市场、老人的信息互联互通。

——社会力量多元参与。建立激励机制,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拓宽养老服务供给渠道。拟准备培育1家品牌化、专业化、连锁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服务设施80%以上由社会力量运营。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领导机制,有效开展组织实施、跟踪指导、绩效考核等工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教体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人社局、科工局、公安局、各乡镇办事处)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副组长,民政、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领导小组。

(二)进一步丰富养老供给主体,优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各乡镇办事处

2.全面摸清底数。开展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基本信息摸底统计,全面摸排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情况,开展独居老年人“探视巡访”,失能失智老年人“延续跟踪调查”,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供依据。

3.加快培育市场主体。鼓励和引导企业、机构、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扶持培育1家具有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水平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龙头企业、机构或社会组织,努力打造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格局。

4.积极打造示范点。用好老旧小区改造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资金,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抓好2个城镇社区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不断优化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基本满足老年人家门口的养老服务需求。

5.加大公建民营改革试点力度。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建立扶持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合资、参股、租赁、承接服务外包等方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鼓励运营商建立居家养老的可持续商业模式。

(三)推动专业化养老服务延伸,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卫健委、各乡镇办事处

6.推动医养结合服务向社区和居家延伸。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做好健康养老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立健全健康管理服务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康复指导、中医治未病等服务。完善“医、养、护、康、防”五位一体服务体系,开展个性化康复治疗,提供个性化的预防保健服务。

7.推进建设护理型养老机构。2020年,将民政局中心敬老院建成护理型养老机构,全市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机构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需求。

(四)编制孟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保障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各乡镇办事处

8.编制专项规划。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加快编制孟州市养老服务事业、产业、设施布局“三位一体”专项规划,推动和完善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打造“15分钟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

9.建立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机制。已将市民政局纳入市本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建立健全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工作机制,明确民政部门在“四同步”中的职责,切实保障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

(五)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人社局、教局、卫健委、财政局、各乡镇办事处

10.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估和激励机制。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修订版),出台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相关政策措施,降低养老护理员入职门槛,增加职业技能要求,拓宽职业发展空间、缩短等级晋级时间。

11.搭建从业人员信息库。对辖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行统一登记管理,全面如实记录从业经历、从业年限、服务对象评价、参加培训经历、投诉处罚等情况,逐步构建完整的从业人员信息库。

12.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利用教育机构有计划地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焦政办〔2019〕61号)要求开展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养老服务培训500人次,技能培训占比50%以上。按规定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费补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依照城市社区养老机构75周岁以上服务对象数量与公益岗位100:1的标准提供政府公益岗位支持。

(六)进一步完善养老工作信息,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公安局、住建局、各乡镇办事处

13.精准掌握老年人服务需求。开展特殊和困难老年人筛查摸底、能力评估工作,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建立评估档案,纳入我市12349养老服务平台2021年底前,建成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老年人可以通过市级智慧养老APP平台终端有针对性的选择养老服务项目,定制个性化服务菜单提高为老服务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14.加快适老化改造进程。对失能、半失能或高龄独居的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对居住小区道路、园林绿化、建筑物等已建公共区域开展无障碍改造,新建公共设施和涉老设施无障碍率达到100%。

15.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老年人补贴制度等方法,逐步扩大困难老年群体补贴范围。分类梳理、整合链接辖区内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资源,形成体系完整、内容清晰的服务清单、服务指引和服务标准。

(七)大力发展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建立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长效机制。(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事处

16.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汇聚多方合力2020年底,全市27农村幸福院,基本实现千人以上行政村全覆盖,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娱乐、康复保健、日间休息等照料服务。

17.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三年改造提升工程。2020年底,将中心敬老院改造提升为含有长期照护、医疗护理、兜底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支持乡镇建立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满足辖区内养老服务需求。

18.做好养老服务政策法规宣传。充分发挥党员和社会志愿者的作用为老人提供各类爱心养老服务大力倡导互助养老等方式,为农村低收入老年人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便捷可及的养老服务,进一步提升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19.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管理运营农村敬老院。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有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管理运营农村敬老院,探索社会化运营模式和农村敬老院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在切实保障特困供养老年人生活的基础上不断拓宽养老服务范围,逐步满足农村社会化养老需求。

20.创新发展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效仿武陟县经验,统筹慈善、社工组织、志愿者等资源,探索“村委会+慈善+社工组织+居家养老服务”的运行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为特困、高龄、失能、孤寡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定时走访、助餐、助洁、助浴、健康管理等服务,妥善解决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八)运用“互联网+”平台完善智慧养老服务及信息管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科工局、卫健委、财政局、政务服务局、各乡镇办事处)

21.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为老服务管理。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在为老服务管理中开发相应网络平台、软件等相关信息产品和工具,创新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

(九)积极探索合作模式,推动居家和社区医养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卫健委;责任单位:民政局、医保局、财政局、各乡镇办事处

22.加强全市医养中心建设。2020年底,全市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效衔接、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深化医养签约服务,符合兜底政策的有意愿入住医养中心的人员入住率达到70%。

23.开展社区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提供每年一次的健康管理服务。完善上门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能力。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组建家庭医生团队,优先做好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探索开展“护士到家”业务,推进医疗护理康复进家庭,使居家老人能够享受到医疗、护理、保健、康复等服务。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经城乡医保部门评审、评估后,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医保支付范围。

24.提升医疗机构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办养老机构、托管养老机构或转型为能够同时开展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全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要开设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相关工作。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或增设老年养护、安宁疗护病床,主动为老年人提供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5.丰富医疗与养老机构合作模式。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明确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任。支持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融合发展。

26.加快护理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开工建设养生文化村等一批医养结合项目,优化养老床位结构。

(十)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参与机制,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医保局、人社局、各乡镇办事处

27.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开展养老服务评估、服务行为监督、养老机构标准化示范创建及专业职称评定等事务,探索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制度完善奖惩机制促进养老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

28.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质量评估等标准的实施。开展养老机构标准化示范创建,着力打造2个以上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标准化养老服务机构示范点。

29.加强养老服务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监管机制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及从业人员失信“黑名单”制度,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服务机构及服务情况开展监管评估。

(十一)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残联、卫健委、各乡镇办事处

30.建立租赁服务体系。定《孟州市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方案》搭建信息化平台,规范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流程探索建立供给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的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体系。

31.开展社区租赁服务。依法采取适当方式,选择康复辅助器具租赁业务供应商,确定康复辅助器具种类。依托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满足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基本服务需求。

(十二)建立评估机制,实现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公安局、卫健委、各乡镇办事处

32.依托综合评估精准聚焦服务对象。聚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身体、经济、居住状况和服务需求等进行全面调查评估优化养老服务补贴方式,形成需求评估上门服务标准指导市场运行资金监管的运行闭环。

33.绘制“关爱地图”开展精准化社区养老服务。对全市高龄、独居、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摸查,绘制集老年人动态管理数据库、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档案、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设施于一体的养老“关爱地图”。

34.补齐养老供需信息不对称短板。建立“养老顾问”服务清单,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和资源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工作,让老人在家里就能享受“身边人”的上门服务。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12月)。印发孟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改革试点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按照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结合职责制订具体试点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开展试点的相应工作基础、主要工作目标、具体任务、重大项目、保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并建立相应工作台账。

(二)具体实施(2020年12——2021年11月)。各责任单位按照方案尽快确定建设任务和目标,建立督办和考评机制,加大督办和检查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考核验收(2021年12月)。各责任单位要建立试点项目工作台账,及时撰写自查报告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接受民政、财政的考核验收。

(四)总结推广(2021年12月)。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推广一批服务内容实、覆盖面广、社会参与度高、深受老年人欢迎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成功典型,引领和推动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向更高水平发展。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民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进全市改革试点工作;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保障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实行台账管理,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加强过程管理,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加大投入保障逐步加大财政在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方面的投入力度,确保每60%以上的市本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试点资金保障机制,统筹整合各类养老资金用于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硬件投入。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确保养老服务资金需求。

(三)积极引导创新。紧密围绕试点任务,根据自身实际,大胆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路径,探索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为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提供经验。

(四)注重舆论宣传。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挖掘推广一批特色亮点,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形成全民参与共建的浓厚氛围。重点宣传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提升社会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识和水平,让更多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强化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定期检查、专项考核的方式,加强跟踪指导,确保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责任落实、任务落实和成效落实。市政府办督查科将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作为民生工作的重点监督内容,加强对工作推进落实的督察督办,对在实施试点工作中效率不高、推进不力、配合不畅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件:孟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