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4年)的通知
(2022—2024年)的通知
孟政〔2022〕7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孟州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年规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孟州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规划(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7日
孟州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规划(2022—2024年)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名单的通知》(教基〔2022〕14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整体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改革,破解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规划目标
1.按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建立并完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教师交流管理机制、督导评估机制,切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进程。
2.加大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学校体育运动场馆建设,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3.城乡之间和校际之间无明显差距,使义务教育公平惠及每一个适龄儿童,弱势群体完成义务教育得到有效保障,教育质量得到整体提升,实现县域内学校标准化、师资均衡化、配备现代化、质量优质化的建设目标,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三、主要任务
(一)城乡一体化
1.学校布局规划。完成会昌小学学生餐厅建设项目、文公小学教学楼项目、文公中学宿舍楼项目、河雍中心校综合楼项目、大定小学综合楼项目,以及河阳中心校、城伯中心校、谷旦中心校等学校的标准化操场改造项目工程。合理调整城乡学校布局,到2024年,全市中小学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
2.统一资源配置标准。按照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的四个统一标准,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3.城乡教育共同发展。深入开展中心校与小学一体化管理、创建温馨校园等工作,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促进教育公平。
(二)教育经费投入
切实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能力。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各项政策,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教育信息化和教师培训等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项目所需资金,依法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实现“三个增长”。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重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财务公开制度,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确保学校经费足额到位,使用规范、安全。
(三)教师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特岗计划、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每年按需补充义务教育师资,逐步形成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充满活力、配置均衡的优质师资队伍。通过推行研训一体化、国培送课、教师学历提高等一系列措施,达到每百名学生拥有1名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每百名学生拥有高学历教师数初中、小学分别达到5.3人和4.2人、专任教师持有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每年完成72学时,培训完成率100%。
(四)教育政策落实
1.推进中小学划片入学。完善《孟州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合理划分义务教育学校区划,公开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实施阳光均衡分班,确保每个孩子入学、分班机会均等,就近划片入学比例达100%。
2.实施统招生倾斜政策。按照省市要求实施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指标向农村、向薄弱初中倾斜政策,逐步提高招生比例,促进教育公平。
3.构建特殊群体关爱体系。构建并完善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残疾儿童少年为重点的特殊群体关爱体系。积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爱网络,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5%,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入学率达到100%。
4.提高中小学教育普及率。到2025年,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小学巩固率达到100%,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5.严控学校规模和班额。通过城区中小学新建校舍和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改造等办法,积极消除超大校和大额班,义务阶段中小学校规模不超2000人,初中、小学班额分别不超50人、45人。
(五)教育质量
1.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全市中小学因校制宜,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凝练学校办学理念,积极创建“五好”校园,培育新的发展亮点和特色,形成“一校一品”特色品牌,促进全市中小学校内涵发展。
2.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各学校严格落实三级课程管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确保国家课程全面落实,规范执行地方课程,并做好书法教育、安全教育等主题教育融合,促进课程育人。
3.扎实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网络带宽,实现千兆网络“校校通”,规范校园网络管理,加强网络安全防范;优化信息化基础环境,满足学校信息化教学需求;建设“专递课堂”,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进中小学人工智能实验区建设,发挥人工智能教育对教师队伍发展的促进作用;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升教学信息化应用能力,适应教育信息化需求。
4.学业质量与综合素养。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监测制度与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全市校际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形成中小学学科质量分析报告。
5.做好减负提质工作。进一步落实“双减”政策,强化“五项管理”,提高课后服务质量,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学校教育质量。推行体育、艺术“2+1”项目,落实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要求;采取严控学生作业量、推行综合素质评价、控制考试次数、治理乱办班、帮扶学困生等一系列措施,真正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四、推进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均衡办学资源
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统一规划、统筹协调、整合资源、整体推进。坚持依法治教,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政府履行教育职能的首要任务,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考核乡镇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要内容,落实逐级考核和问责制度。科学规划城乡义务教育规模,有计划地进行辖区内学校的布局调整,富余资源合理调配,并将撤并校的学生均衡分配到中心小学,尽可能满足就近入学的需要。
(二)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保障水平
1.进一步加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力度。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依法做到“三个增长”,努力做到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逐年增加,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逐步提高;将中小学各项公用经费全额纳入预算,合理分配资金,建立规范、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和教育费附加全部拨付教育部门用于教育支出,建立健全中小学经费拨付和管理制度,逐步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薄弱校改造工程,开设工程建设绿色通道,2024年底前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等方面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3.提升教育装备水平。不断加强实验室、图书室、卫生(保健)室、计算机网络教室建设,配齐配足体、音、美、卫设备器材,确保到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各种功能室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基本达标,实现教育装备配备均衡。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资水平
1.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建立健全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优化师资配置、师资结构,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全面落实特岗计划、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拓宽教师补充渠道,确保师资数量、质量都能满足教育教学实际需要。
2.创新教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校长任期制、教师交流机制政策及办法,鼓励优秀教师和校长向农村中小学和薄弱学校流动,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城乡间、校际间师资均衡。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保证教师按规定参加各项培训,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
3.大力推行校长和教师交流机制。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有效利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激励机制,采取校际交流、定期支教、区域流动、城乡一体化管理等方式,引导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在城乡间、校际间合理流动,促进教师资源优化配置。
(四)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
1.规范办学行为。科学调整中小学区划,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设置或变相设置重点班,坚决遏制择校风。坚决治理中小学校违规补课和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
2.加强学校德育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明确各学段德育基本要求,明晰全员育人责任,切实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推进依法治校。督促各级学校建立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重大决策公开,推进依法治校进程。
(五)关注弱势群体,落实各项政策
1.切实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全面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贫困学生救助工作,优先保证残疾儿童、少年享受优补政策,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强化基地建设,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同时,认真做好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
2.要切实承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正常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其纳入城镇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经费预算,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并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生均公用经费。教育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全面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同等教育权利。
3.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建立季度报告制度,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各种帮扶措施和应急预案,通过行之有效的办法,帮助留守儿童解决思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
4.要关爱心理、行为有偏差和学业有困难的学生。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承认个体差异,给予心理、行为有偏差、学业有困难的学生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努力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方式,尊重学生个性发展。
(六)加强安全保障,确保校园安全
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做到学校安全监管全方位、全覆盖。进一步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安全防范体系建设,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使广大师生懂得安全知识,掌握自救和互救的本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校车、学校食品卫生、传染病等方面的监管,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确保校园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职能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的重点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市政府办要做好统筹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市教体局要全面落实教育方针、政策,制定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内容和机制,落实作为主体部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各项工作责任;市发改委要将教育发展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并落实保障教育优先、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市财政局要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要有效利用国家、省、市对义务教育经费支持的相关政策,积极争取教育资金,努力做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并加大对各项资金投入的管理与监督,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市人社局要落实教师人事和工资发放的责任,实行教师资源统筹管理与合理配置,完善中小学教师聘任制、补充机制;市编办要按省规定标准配备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保证教师编制,并使教师资源分布合理;市公安局要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依法打击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破坏校舍场地、侮辱殴打师生等违法犯罪行为,整顿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要优先保障教育项目建设用地及审批,积极支持中小学建设;各乡镇办事处要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协调各相关站、办、所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师生安全。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三)密切沟通配合,建立协调机制
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解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协调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职能部门搞好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行工作调度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推进,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督导评估,完善督导制度
市政府将采取专项督导、随机督导等措施,加强对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职能部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检查指导。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验收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评估验收规划,加强对工作的督查和业务指导,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和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工作,确保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