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高温季节疫苗专项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3-11-28

局机关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按照《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温季节疫苗专项检查的通知》(焦市监办〔2023〕147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高温季节疫苗专项检查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7月31日


孟州市高温季节疫苗专项

检查工作方案


当前正值高温季节,为深入贯彻“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落实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相关要求,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从2023年8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高温季节疫苗专项检查,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确保全市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环节质量安全。现就开展高温季节疫苗专项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是否具有符合要求的冷藏设施、设备,并建立冷藏保管制度;是否按规定向配送企业索要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及疫苗储运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等资料;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记录;疫苗储存、运输是否严格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查验温度监测记录等。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整改阶段(2023年8月8日前完成)。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及时通知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对照检查内容及《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法律规章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疫苗冷链储存、运输环节的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自查情况表(附件2、附件3)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属地监管所归档保存。

(二)检查督查阶段(2023年8月25日前完成)。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专项检查重点内容,依据职责组织对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置。市局将结合各地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三)分析总结阶段(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包括检查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于8月30日前将专项检查总结、专项检查工作统计表(附件1)及检查情况表(附件4、附件5)纸质版报药化器械监管科(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mzyjjjgg@126.com)。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此次高温季节疫苗专项检查,是结合当前形势,落实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要求的重要内容,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专项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依据职责和检查要求,坚持从严监管,尤其针对高温季节的疫苗质量安全,加大对疫苗冷链储存、运输环节的检查力度,务求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专项检查中,要积极与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检查情况通报、信息资源共享等协作机制,共同做好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人:雷梦莉

联系电话:0391-8106131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