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向焦作市大盛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拨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补贴资金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3-01-12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核酸检测相关人员项目制培训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10号)、《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焦办〔2021〕37号)、《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焦作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豫人社规〔2022〕2 号文件做好我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工作的的通知》(焦人社〔2022〕16 号)文件精神,“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技师350元、高级技师38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以考试考核、过程评价等方式评价取证的,按相应标准给予补贴。以直接认定方式评价取证的,可按相应标准的50%给予补贴。”

焦作市大盛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按照补贴标准规定,拟向焦作市大盛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评价补贴,补贴人数30人,补贴资金4200元。

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 月12日至1月18日,请予以监督。

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8195308,如实反映或署真实姓名来信反映(以邮戳时间为准)。

来信地址: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大盛).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