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向焦作隆丰皮草企业有限公司等13家评价机构拨付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资金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4-03-21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核酸检测相关人员项目制培训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10号)、《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焦办〔2021〕37号)、《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焦作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豫人社规〔2022〕2 号文件做好我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工作的的通知》(焦人社〔2022〕16 号)文件精神,“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技师350元、高级技师38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以考试考核、过程评价等方式评价取证的,按相应标准给予补贴。以直接认定方式评价取证的,可按相应标准的50%给予补贴”。

2023年6-12月焦作隆丰皮草企业有限公司等13家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评价工作,按照补贴标准规定,拟发放补贴人数1969人,补贴资金253200元。

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1日至3月27日,请予以监督。

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8195308,如实反映或署真实姓名来信反映(以邮戳时间为准)。

来信地址: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023年孟州市6-12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