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孟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孟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项目表
十二、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孟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孟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是隶属于孟州市人社局的二级机构。内设一个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所需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共有编制12人,实有7人。
(二)部门职责
孟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要负责归集和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
二、孟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孟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第二部分
孟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孟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2018年收入8522.53万元,支出总计8522.5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48.66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我单位项目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孟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2018年收入合计852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02.5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孟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2018年支出合计852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4万元,占0.41%;项目支出8487.39万元,占99.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孟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602.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920万元,与 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28.56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我单位项目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9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18年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补助列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孟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602.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00.89万元,占9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万元,占0.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孟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88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孟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20万元 ,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孟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比 2017年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孟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26,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7年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按照八项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门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2018年,我部门拟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孟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固定资产总额33.9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0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8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是指对符合领取条件的60周岁及以上人员基础养老金的补助及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员选择高标准缴费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