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政任〔2025〕2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淑琴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决定:
李淑琴任孟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孟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孟州市财政局总经济师职务;
曹建立任孟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孟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樊红波任孟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孟州市会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冯建立任孟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孟州市大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殷文杰任孟州市大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俊任孟州市会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宋方任孟州市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同喜任孟州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党相娜任孟州高新区管委会科技招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行兴盛的孟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立民的孟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卫东的孟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韩文卓的孟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优丽的孟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继红的孟州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兰丽娟的孟州市民训基地主任职务。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