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淑琴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孟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2-12


孟政任〔2025〕2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淑琴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决定:

李淑琴任孟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孟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孟州市财政局总经济师职务;

曹建立任孟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孟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樊红波任孟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孟州市会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冯建立任孟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孟州市大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殷文杰任孟州市大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俊任孟州市会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宋方任孟州市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同喜任孟州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党相娜任孟州高新区管委会科技招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行兴盛的孟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立民的孟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卫东的孟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韩文卓的孟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优丽的孟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继红的孟州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兰丽娟的孟州市民训基地主任职务。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