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孟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取消调整和新列入市直单位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委编办 发布日期:2022-12-27

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文件精神,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行政权力事项7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35项,新列入行政权力事项111项。现将取消、调整和新列入行政职权目录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承接、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继续审批或变相审批,不得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审批;对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及时制定承接措施,确保审批工作无缝衔接。取消、承接、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涉及调整规范性文件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修订或者废止。对承接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跑动次数,提高审批效率。对调整、新列入的行政权力事项,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编制权责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按程序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提升权责清单的公众知晓率和关注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效率和水平。

附件:1.市直单位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pdf

      2.市直单位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pdf

      3.市直单位新列入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pdf

 

中共孟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