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文件精神,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行政权力事项7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35项,新列入行政权力事项111项。现将取消、调整和新列入行政职权目录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承接、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继续审批或变相审批,不得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审批;对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及时制定承接措施,确保审批工作无缝衔接。取消、承接、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涉及调整规范性文件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修订或者废止。对承接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跑动次数,提高审批效率。对调整、新列入的行政权力事项,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编制权责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按程序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提升权责清单的公众知晓率和关注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效率和水平。
附件:1.市直单位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pdf
中共孟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