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孟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新列入和保留市直单位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委编办 发布日期:2022-03-04

中共孟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调整新列入和保留市直单位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文件精神,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0项,新列入行政权力事项105项,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894项。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和新列入行政权力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行使权力,不得在目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力,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调整、新列入、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编制权责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认真做好权责清单对外公示工作,提升权责清单的公众知晓率和关注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效率和水平。

  附件:1.市直单位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pdf

        2.市直单位新列入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pdf

        3.市直单位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pdf


中共孟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