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孟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取消调整和新列入市直单位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赋予长葛市等9个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办〔2020〕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豫政办〔2021〕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取消行政权力事项4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6项,新列入行政权力事项122项。现将取消、调整和新列入行政职权目录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承接、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继续审批或变相审批,不得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审批;对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及时制定承接措施,确保审批工作无缝衔接。取消、承接、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涉及调整规范性文件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修订或者废止。对承接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跑动次数,提高审批效率。对调整、新列入、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编制权责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按程序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提升权责清单的公众知晓率和关注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效率和水平。
附件:1.市直单位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pdf
中共孟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