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吴春云、赵子涵、杨燕、邓文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做好家庭与学校、社会教育有效结合,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真诚感谢您关心教育,情系教育之情怀,特别是您对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的迫切心情表示钦佩。
孩子的成长,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者之间相互弥补,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学校教育是整个教育阶段的关键,社会教育是二者的延伸。这三者就像一条链子,任何一方脱节都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十分明确了家庭教育责任主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终身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也是终身学校,也规定了政府在家庭教育中的指导作用和法治保障。家庭作为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其作用尤为重要,父母的言行举止深深地影响孩子的品行、性格和对事物的正确认知。
我们是这样做的:
1.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及《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引导全社会重视家庭、家教、家风,推动家庭教育工作深入发展,全面提升家庭教育内涵。根据上级文件通知精神,我市各学校在每年的五月份均举办“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期间,以“关爱陪伴促成长·携手并进向未来”为主题,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营造出良好的家庭文化环境和社会育人氛围,为学校家庭教育工作开展创设良好桥梁。
2.各校均设有家长学校,定期召开主题家长交流会,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培训,聘请家庭教育专家开展讲座,指导家长理性开展家庭教育。
3.为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教体局会同妇联、政法委开展保护女童知识讲座。与团市委、公安局联手做好“防欺凌”宣传及其他安全教育,弘扬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教体局关工委结合市关工委组织“五老人员”、各校的“家庭教育讲师团”定期开会交流,共商育人之道。
5.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教体局、民政局、团市委、妇联、关工委,七部门下发《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6.每年组织老师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现已有近百名教师取得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
我局将认真学习、研究、吸收您们的意见建议,更加注重家庭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育引导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诚请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孟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