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教育体育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办公地址:孟州市河雍大街0159号
邮政编码:454750
办公电话:0391--8150098
办公时间(工作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局长:申冬艳
第一条 根据《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孟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焦办文〔2019〕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孟州市教育体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孟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孟州市教育体育局,接受中共孟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孟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教育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推进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中共孟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孟州市教育体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中共孟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中共孟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职能转变。健全全市教育体育体系,推进教育体育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促进教育体育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推动教育体育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加强基层教育体育工作,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 孟州市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教育体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提出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的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管理市委授权范围内的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
(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教育体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本部门各类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体育经费收支情况;指导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成人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参与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
(七)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相关制度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拟订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十)负责管理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科研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信息化建设。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有关工作;开展与国外和港澳台的教育体育合作和交流。
(十二)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全市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竞赛,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负责运动员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材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体育产业政策,推进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调服务体育彩票发行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孟州市教育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规划的实施及落实;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查办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法规的宣传贯彻及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保密、信息、宣传、档案、保卫、妇联、工会、统一战线等工作;做好机关内部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信访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各级各类学校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教师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体育拨款、基建投资等多渠道筹措教育体育经费的具体意见和措施;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负责全市教育体育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级教育体育专项资金的统筹、监管和使用;负责本级体彩公益金的管理使用;编制教育体育事业费预决算,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财政、审计、发展改革、税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市级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体育基建投资,指导和推进学校后勤改革;负责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
承担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订基础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本教学文件,负责教材和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负责普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学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审验发放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德育、校外教育;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等工作,承担孟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民办教育科(行政事项服务科)
统筹管理全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职业学校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德育与职业指导、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各类职业教育竞赛活动;指导城乡社区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等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民办教育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全市发展民办教育的长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民办中小学校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直接办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负责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等工作。
(六)教师教育科
拟订全市教师培训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综合管理各类学校师资队伍的培养、培训工作;归口管理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负责免费师范生、特岗教师相关工作;配合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七)孟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承担上级教育督导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对本行政辖区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评估;开展对教育工作热点问题专项督导检查;起草孟州市教育督导报告;组织开展孟州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承担孟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具体工作。
(八)体育科(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管理科)
宣传并监督落实党和国家的体育工作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市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体育工作,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全市群众性体育工作,负责市运会和全市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指导全市基层体育竞赛的组织工作。指导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工作。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负责运动员队伍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训练工作;组织国家、省、市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负责体育基本建设及维修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拟订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协调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负责中招体育加试工作;指导学生的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配合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和常见病的预防治疗。
(九)安全管理科
统筹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统筹全市教育系统反恐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防溺水、校园欺凌、防灾减灾、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负责中小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十)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宣传、意识形态、宗教及群团等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政治稳定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重大政治问题和突发事件;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第七条 孟州市教育体育局行政编制20名。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督学1名(副科级);正股级职数10名。
第八条 孟州市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九条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程序办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