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2-07-18

孟州市公安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办公地址:孟州市黄河大道1009号

邮政编码:454750

办公室电话:0391--8193909

办公时间(工作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局长:牛明


根据《中共孟州市委、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孟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孟发〔2015〕7 号),设立孟州市公安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有关规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市侦查工作,协调、办理重大刑事案件、上级批转的重大案件及专项工作。

(四)负责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孟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七)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八)负责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承办刑事、行政案件的审批工作;管理看守所、拘留所。

(九)负责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负责被装配备标准、制度,参与拟订装备、经费标准,拟订管理制度。组织协调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制定民警教育培训规划。

(十二)负责公安队伍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协助市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三)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等事项。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市公安局设纪律检查委员会、政治处、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监所管理大队、交通警察大队、特巡警大队、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大队、警令部、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宣传科、科技通信科、控告申诉科、出入境管理科、行政事项服务科、法制大队、网络警察大队、警务督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等25个内设机构。

三、派出机构

市公安局设会昌派出所、大定派出所、河雍派出所、河阳派出所、南庄派出所、化工派出所、城伯派出所、谷旦派出所、赵和派出所、槐树派出所、西虢派出所、黄河派出所等13个派出机构。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本规定由孟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孟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