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该镇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包村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研究部署整治工作,为“大棚房”专项整治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全面开展排查。充分利用悬挂横幅、微信群转发等形式,深入宣传“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引导群众纠正乱占乱建的违法意识,同时,以行政村为基本排查单位,对全镇范围内的家庭农场、种田散户的自建农业大棚、扶贫项目大棚的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进行清理核查,确保全覆盖、界定清、定性准。
三是追踪问题大棚,建立长效机制。向违规大棚法人发放《限期拆除通知书》,通过召开会议、上门宣讲等方式做好问题大棚法人的思想工作,镇农办对“大棚房”拆除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确保按时彻底拆除,并恢复土地生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