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选举办法,明确候选资格。城伯镇党委高度重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研究制定《城伯镇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方案》,确定监委会结构组成、资格审查、推选方式等相关细则。
二是规范选举流程,依法依规选举。在城伯镇党委的指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监委会的选举工作。由村党支部提名候选人,报镇党委和换届办考察审核,并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参照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程序。监委会主任实行等额选举,监委会委员实行等额或差额选举,正式候选人名单须于选举日的5日前张榜公布。
三是强化监督职能,确保有序有效。换届办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监督重点选举办法是否合乎法律政策、候选人资格审查和程序是否到位、整个选举程序是否依法依规、回避制度是否落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