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策宣传到位。镇政府通过镇村干部大会、镇村宣传栏、黑板报、发宣传材料、微信平台、镇村干部民生工程大走访、问卷大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使享受农村低保条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做好村级评议。村民委员会成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评议小组,广泛吸收村民代表、老党员、老干部等参加民主评议,实行“村级民主评议票决制”,正确核定困难户家庭收入,坚决杜绝村干部优亲厚友,少数人说了算,杜绝农村人情低保,违规低保。
三是严格把关审核。镇政府包村干部、民政部门经办人严格把关,对村级所报申请材料及议事程序认真审核,对困难户提供的收入通过邻居和知情人认真核实,防止欺骗和假报收入,防止蒙混过关。
四是规范公示程序。坚持镇、村规范公示,主动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在举报期间若有情况不实者,经过了解核实,立即取消其低保资格。
五是落实纪律保障。在低保户申报和审核过程中,村两委负责人和镇有关干部是直接责任人,若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因低保户申报不公平造成群众上访和其他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责任,严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