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汛期安全,孟州市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重点打击河道设障、破坏堤防、破坏水文设施、影响水库安全度汛等违法行为的“防洪保安”百日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坚决查处河道违法设障的水事案件。重点查处在河道、水库、渠道内弃置或堆放阻碍行洪、排涝、灌溉、航运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的行为,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
二是坚决查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和破坏水文设施的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等行为,坚决制止破堤修建任何影响行洪的设施。重点查处破坏水文设施和侵占水文管理地域的案件。
三是坚决查处危及和妨碍水库正常运行的水事案件,保护水库度汛安全。重点查处影响水库安全度汛的行为,特别是对水库大坝及大坝管理范围内进行爆破、建窑、采石、取土、打井等危害大坝安全活动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