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地名管理,发挥地名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及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工作相关要求,通过征求村、乡镇(街道)的意见,经地名专家论证评估,并报请孟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对我市56个村402条乡村道路进行了命名,现予以公告。
附件:1.河雍街道乡村道路命名登记表
2.南庄镇乡村道路命名登记表
3.赵和镇乡村道路命名登记表
4.槐树乡乡村道路命名登记表
附件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