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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获得电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信息来源:国网孟州市供电公司 发布日期:2023-02-27

孟州市“获得电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2023年度


各乡(镇)、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提升用户“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工作主线,秉持“便民、降本、提速”服务理念,巩固“三零”“三省”用电报装服务成果,大力实施“阳光办电”服务,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优化政企信息互通互享,创新公共服务行业联动联办,构建“主动办电”服务新机制,推动“获得电力”整体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2023年,“获得电力”取得省评优势指标。

1.落实延伸投资政策。将政府投资电力接网工程支出纳入土地储备成本,符合延伸投资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政策的,投资到位率100%。

2.提升办电效率。全过程办电时间,低压居民、低压非居民用户不超过1个工作日。业务办理时间(不含接网工程及用户受电工程建设时间),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分别不超过7个、14个工作日。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时间,对实行“三零”服务用户、“非禁免批”范围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的配套电力接入工程“零审批”,对于其他项目实行并联审批,2个工作日内办结。接网工程建设时间,低压非居民接网工程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10千伏接网工程按照与用户商定时间实施,原则上在确定供电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完工;35千伏及以上接网工程与用户受电工程同步推进或适度超前完工。

3.提升办电便利度。办电环节方面,通过工商信息推送的所有高压用户不超过2个环节;普通高压用户参与用电报装不超过3个环节;通过工商信息推送的所有低压用户不超过1个环节,普通低压用户参与用电报装不超过2个环节。聚焦高频办电业务,着力建成电力业务“一件事一次办”。

4.提升用电可靠性。城镇+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为0.0876个小时以内,或年均同比压缩8%以上。

5.精简办电资料。对通过政务服务平台能自动调取用户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件的企业用户做到“零证办”,对通过政务服务平台能自动调取用户不动产权证件的居民用户做到“刷脸办”。

三、主要措施

(一)降低办电成本

1.推动延伸投资政策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国家及省政府有关延伸供电投资政策的要求,持续完善各级政府出台的实施细则,优化接网工程管理、资金拨付等工作机制,确保符合延伸投资政策的用户红线外接网工程“零投资”。

(1)健全政府投资资金收取机制。按照国办函〔2020〕129号、豫政办〔2021〕66号中有关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土地开发支出的要求,政府将供电接网工程费用纳入土地储备成本,按照储备地块用电项目报装容量、或储备地块面积、或实际接网工程预算金额等,结合土地规划用途,制订分类定额收取标准,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收取费用直接结算至牵头负责接网工程实施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固化接网工程资金拨付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供电接网工程费用管理,利用纳入土地储备成本收取的供电接网工程费用,建立接网工程资金专户,实施专款专用。对于政府投资的接网工程,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项目报装信息,批复并拨付资金。对于供电公司投资的接网工程,由供电公司自行安排资金建设。

(3)创新投资政策智享算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提供城镇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含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由供电公司创建用户分类标签管理体系,根据用户报装信息(用电地址、用电类别、土地获取时间等),精准匹配接网工程投资主体,对于政府和供电公司应延伸投资的实施“免申即享”。

(4)搭建信息互动共享平台。贯通政务服务平台(或土地储备机构平台)和供电公司业务平台,接网工程与用户工程关键时间节点实现“物流式”可视化展示,全面提升用户服务感知。对于应由政府投资建设接网工程的,供电公司在出具供电方案后,1个工作日内将报装信息推送至负责接网工程实施的政府部门。对于所需线路通道、电缆管沟廊道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步推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建设,相应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应在土地供应前建设完成。

(5)建立投资成效评价机制。市层面加大政策监管力度,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推动政策红利加速释放。市层面建立月度通报工作机制,加快投资工程实施进度,疏通定额收取、资金拨付、工程管理等关键环节,确保优惠政策传导至终端用户。

(6)强化延伸投资配套政策支撑。推动延伸投资实施细则落实落细,健全电网规划、路由协调、行政审批等保障机制,推动管沟廊道共建共享,助力接网工程实施提速。制定用电负荷接入报装指引,有序引导用户合理确定报装容量,避免超出合理需求的过度报装行为,提升电网设备设施利用率。打造“建运一体”高效运转体系,后期承担运维职责的单位应深度参与工程建设,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日常运维质量。

2.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标准计收业务费用,稳妥推进合表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1)依法依规规范用电报装收费。供电公司要做好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收费清理和保留收费政策的规范执行工作,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且价格合理的用电报装服务,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通过关联企业向用户收取不合理费用。取消不合理办电费用,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不得向客户收取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监测费、高压电缆介损试验费、高压电缆震荡波试验费、低压电缆试验费、低压计量检测费、互感器试验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试验费、开闭站集资费、调试费、保护定值整定计算费、带电作业费、变电站间隔占用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建设费、搭火费等,并在营业厅、“网上国网”APP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对社会公示。定期开展私设收费项目、违规收费检查。

(2)加大转供电加价查处力度。政府有关部门要持续查处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多渠道广泛宣传转供电政策、推广“转供电费码”,确保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严格执行《关于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887号),新建小区居民生活用电“一户一表”移交供电公司管理;如有特殊情况需执行合表供电时,需经孟州市人民政府书面批准。

3.优化接入电网方式。供电企业依托电网资源信息及可开放容量数据,按照安全、经济和实用的原则确定供电方案,并优先采用公用线路供电方式,就近就地接入电网。用电设备容量在20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项目,原则上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对400伏及以下低压用电项目,实行勘察设计一体化作业,通过移动作业终端自动生成供电方案;对10(6)千伏高压用电项目,根据电网可接入容量,辅助生成供电方案实现现场立答。

4.引导用户工程标准化建设。对10千伏及以下用户,提供典型设计和典型造价手册,推动用户受电工程建设标准化;对35千伏及以上用户,免费开展接入系统方案设计,指导用户科学选择设备规格型号。对临时用电用户,提供电力设施租赁服务,降低用户整体投资。

5.加大电力金融支持。密切关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于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但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为其提供低成本电力金融服务,缓解资金周转压力。基于企业用电、工商、信用、税务等多维数据,为中小企业提供纯信用线上融资产品“电e贷”;推出“交费+增值”“电e盈”,企业享受电费自动精准代扣和电费资金增值服务;打造低于市场同期利率“电e票”,实现资金周转困难企业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所得融资款定向用于缴纳电费,助力企业尽快摆脱经营困境。

6.严禁客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依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认定指引(试行)》(办稽查〔2009〕76号)文件,供电公司在营业厅配置外网,供客户实时查询设计、施工、材料供应单位信息的专用设施,不得对用户进行“三指定”。

7.严格限制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供电行为。严格限制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用电报装和用能。禁止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报装接电,严格用电报装业务审核,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供电,在办申请的报装项目一律停止办理。畅通投诉举报热线等各类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供电行为,并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对已查实非法用电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依法采取停限电措施。

(二)提高办电效率

1.行政审批“零跑趟”。畅通线上并联审批通道,实现“申请线上报、信息双向推,全程不跑趟”。市发改委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行政审批政策,放宽或取消前置条件,对实行“三零”服务用户、“非禁免批”范围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电力接入工程,免于规划、施工、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公路、占道施工、占用绿地及伐移树木许可行政审批,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推送至交通运输、公安、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部门,施工结束后按标准恢复道路和绿地;对于其他项目实行并联审批,2个工作日内办结。

2.主动服务“提前办”。加强政企数据共享,深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审批、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等平台贯通应用,提前获取项目信息,超前启动现场勘查、方案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同步提出电力管廊建设需求,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实施规划建设,打造“管廊等电气”“电等企业”供电服务新模式。

(1)超前做好电网规划。市政府结合区域发展,做好电力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同步考虑供电配套设施、电力通道、电力管廊等统一规划建设;重点对市产业集聚区同步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和电力专项规划,实现开发区建设与电网建设的协调同步。

(2)提前做好土地出让对接。贯通土地储备平台和供电公司业务系统,第一时间传递土地储备、出让、划拨信息,供电公司探索统筹考虑区域负荷发展和电力接入需求,统一用电容量测算标准,预制供电方案,推动供电方案由满足单一用户的“独立型”方案,向满足区域负荷需求的“系统型”方案转变。

(3)主动获取项目建设信息。持续挖掘政务平台数据价值,通过工程项目建设平台、项目审批等平台,获取项目建设信息,主动对接用户了解项目用电需求,建立业扩项目储备库,同步做好接网工程项目储备。

(4)尽早启动接网工程建设。精准应用供电方案“三色单”(用红、绿、黄三种颜色的供电方案答复单,分别代表接网工程投资主体为政府、供电公司及客户),明确接网工程投资主体、建设范围和工程周期。以满足用户用电时间为基本遵循,及时启动配套接网工程、电力通道及电力管廊建设,政府负责建设的电力通道及电力管廊要先于接网工程建设,政府和供电公司投资接网工程建设不得晚于用户受电工程完工。低压非居民接网工程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10千伏接网工程按照与用户商定时间实施,原则上在确定供电方案后30个工作日内完工;35千伏及以上接网工程与用户受电工程同步推进或适度超前完工。

(5)线上管控接网工程建设进度。贯通政府部门和供电公司业务系统,搭建政府和用户投资工程管控模块,实行接网工程、受电工程建设动态跟踪、闭环管控。建立政府部门和供电公司组成的政企联席机制,负责通道路由、征占用地、施工受阻等协调工作,为电力接入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3.竣工检验“零接触”。全面推广应用“云验收”,制订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和操作流程提示单,针对不同应用场景,细化验收内容及标准,指导用户分批次上传现场视频及图片,线上辅助用户远程消缺。提升竣工验收清单化、透明化,提前至供电方案答复环节线上推送竣工验收“阳光作业卡”,指导用户实施自验收,提高现场验收一次通过率。

4.重大项目“专人办”。贯通政府重点项目平台和供电公司业务平台,及时获取省市级重点项目、“三个一批”等项目信息,建立重大项目“首席服务官”机制,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万人助万企”活动要求,精准解决企业涉电诉求,为项目建设提供全过程主动、精准、高效办电服务,保障项目“快用电、用好电”,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5.建立三方“契约制”。建立政府、供电公司、用户三方契约制。明确政府部门、供电企业、客户三方各自责任,约定三方土建、电气、内部受电工程建设时长,推动配套电网工程与客户内部工程同步建设、同步完工,进一步提升办电效率。

(三)优化办电流程

1.供电方案分类答复。按照安全、经济和实用的原则确定供电方案,通过移动终端生成并答复供电方案,并结合当地电网实际承载能力,优先使用现有公用线路供电,实行就近就便接入电网。对小容量用户实施“取消协同、勘查立答”,基于电网资源业务中台,建立可开放容量智能分析算法,实现1250千伏安及以下、10(20)千伏供电的单电源用户报装,现场勘查直接答复供电方案。对大容量用户实施“专业化、限时答”,1250千伏安以上大容量用户报装时,制订专属电源接入方案,限时答复用户。

2.公共服务打包办理。优化水电气暖讯公共服务行业联合报装服务,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联合服务窗口,在政务服务平台、电力端(如“网上国网”APP)等上线业务联办功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聚焦园区、新建住宅小区等场景,牵头推进“统一规划、一表受理、联合勘察、联合验收”。

3.优化政企联合办理。用户申领房产证和营业执照时,市行政服务大厅应积极引导用户同步申请办理过户或新装等业务,深化“房产+电力”“办企+电力”业务推广应用,供电公司获取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主动对接用户提供办电服务,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用户少跑腿”。

4.实行高频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建立市级统筹、分级负责、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完成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全部改革任务,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并实现线上线下可办。各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任务结合实际各有拓展,围绕企业开办到注销以及个人全生命周期中用电的重点阶段,进一步关联整合办事材料信息和电子证照目录、数据资源目录,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最大限度减少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5.创新实施“共享用电”。针对日常生产生活中季节性、临时性、公用性用电需求,通过大云物移智链等技术应用,构建开放、智能、互动、高效的共享用电运营管理平台,以服务用户为中心,关注用户用电体验,通过“共享计量箱+”“共享电源+”在不同场景、不同用户需求下的应用,为用户提供“最优解”的共享用电方案,给用户带来省力省时、轻松便捷、智慧智能、安全放心的用电新体验。

(四)提升办电体验

1.线上办电更便捷。推动“网上国网”与政务服务客户端互联互通,将电力业务纳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深化“四电”(电子签章、电子合同、电子单据、电子证照)技术应用,大力推广移动作业,优化用户交互环节档案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全流程数字化、无纸化服务新模式。提升政企共享信息质量。提升数据共享通道运行稳定性,减少信息实时调用延时,提升电子证照信息调取质量和时效性,实现居民用户“刷脸办电”、企业用户“零证办电”,从“能用”到“好用”。拓展共享数据应用。将共享信息应用拓展至过户、销户等变更用电场景,提升共享信息利用效率;实时获取民政部门城乡“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名单,为其办理优惠用电,实现“免申即享”。

2.线下办电更智能。优化营业厅功能定位和转型运营方向,推进业务办理自助化、自动化,提升临柜办电服务感受,持续推动电力窗口进驻政务大厅,主动融入地方政务服务体系,对于政府要求进驻的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做到“应进尽进”,推动线下办电服务打通“最后一公里”。

3.服务响应更及时。推广应用“豫电小哥”RPA。将程序加载到社区、小区、物业或村民微信群,按需自动推送停电信息、抢修进度、用电提醒等服务信息,提高信息告知速度,打通服务用户“最后一百米”。创新应用“我要找电工”微信小程序。通过地图定位自动弹出用户所处区域电工的照片、联系电话,方便用户“随时随地找到人”,更好实现供电服务网格化管理。

4.增值服务更贴心。深挖营销大数据价值,提供能效账单、用能咨询、电子发票等增值服务。对大中型企业用户,统筹实施电能替代、需求响应,帮助用户优化用能结构、提升用能效率。对小微企业用户,免费提供设备体检等安全用电服务和节能咨询服务,助力用户清洁高效用能。

(五)提升供电可靠性

1.打造坚强智能配电网。一是高质量推进城市配电网建设,全面提升网架承载能力、安全保障能力、用户服务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有效衔接配电网建设布点和用户接电需求,重点消除配变重过载问题,在负荷中心合理配置小容量的柱上变或箱式变压器,避免供电半径过大引起低电压。在设备用地紧张、线路走廊缺乏的地区,合理配置大容量的柱上变或箱式变压器,增强配网接入能力。二是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超前开展薄弱网架、老旧设备排查,合理制定工程里程碑计划,优化人员、装备及施工机械配置,确保工程计划刚性执行,补齐农村电网发展短板。三是推进配网施工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按期完成各类工程建设任务,深化配网工程建设全过程数字化管控,全面提升配网建设安全质量和效率效益水平。四是提升配电自动化实用化水平,全面推进设备状态监测、运行方式调整、故障快速自愈、负荷紧急控制等实用化应用,加快推进重要节点“三遥”功能建设改造,提高终端在线可用水平,在预安排检修、故障处置、方式调整等过程中全面应用远方遥控操作。

2.全面深化计划作业管理。一是以时户数预算式管控为手段,推行“一停多用”,强化计划刚性执行,压降计划停电时间。二是加强不停电作业核心能力建设。加快产业单位职业化不停电作业队伍规模化建设,支撑不停电作业快速发展。强化装备升级与技术创新,拓展“机器代人”实用化程度,持续0.4千伏不停电作业应用,探索建立35千伏不停电作业技术体系。进一步扩大零计划停电覆盖范围,加快实现大型、高层住宅小区用户计划停电零感知。

3.全面提升故障抢修能力。一是积极推进供电服务指挥业务下沉,持续强化专业指挥资源融合与协同,提升供电保障和应急指挥能力。二是加大工单驱动业务推广力度,建立“设备状况+工单驱动+指标评价”多维考核方式,全面实现业务工单化管理,以“业务工单化、工单价值化、价值绩效化”驱动主动运维、主动检修、主动抢修,促进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落实“13720”闭环管理机制,强化供电质量服务问题治理过程管控。

4.建立停电财务遏制机制。一是完善建立常态补偿机制,联合保险部门建立停电补偿措施,依据相关规定对客户进行合理补偿。二是当地政府部门与供电企业共同建立限制停电的财务遏制措施,规定当停电时间或频率超过限制时,监管机构将对供电公司进行罚款,促进提升供电可靠性管控能力。

5.打造供电高可靠试点示范区域。根据设备状况,人口密集度、地域区划特征等因素。在城区打造“取消计划停电”示范区,从提升配网网架、实施带电作业、加强应急能力等三方面入手,通过增设双回路电缆,加固重点线路的网架,提升导线绝缘化,改造老旧设备等措施,打造“检修零停电、负荷零损失、客户零感知”试点,提升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六)规范服务信息公开

1.规范供电服务信息公开。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丰富网上国网、95598网站信息公开专区功能,规范公司门户网站、自有渠道、供电营业厅等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各类信息。优化电网检修信息报送流程。开展业务系统功能调整,全面推行检修信息智能化、自动化编译,规范对外发布口径,推动电网检修信息公开服务规范要求落地。加强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重点问题研究。建立可开放容量计算模型,探索建立“按需公开”模式。公开可开放电网资源信息,促进电网资源高效利用。根据用户办电需求,依用户申请提供所在供电区域内电网可开放容量、电力管廊通道、电网规划等特定信息。

2.规范公开涉电审批及优化电价政策发布机制。电力接入工程审批相关部门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电力接入工程审批相关政策文件;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涉及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政策文件时,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提高电费透明度。

3.强化用电安全宣传。利用线上线下各类渠道,开展用电安全法制科普、事故警示、安全常识的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安全用电意识。协同地方政府建立用电安全管理常态机制,加强电力设施外破行为监管,减少因外破造成的停电时间和次数。

4.加强节约用电宣传。各地发改部门要向全社会发出节能节电倡议,广泛开展节约行动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宣传活动,及时报道节约用电经验做法和工作效果,营造节约用电、科学用电、高效用电的良好氛围。

(七)服务居住区充电设施用电报装

(1)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新建居住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预留电表箱、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和用电容量,配套供电设施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确保100%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车位。其中,电力容量预留暂按停车位总量20%配备充电桩,每台充电桩负荷按8千瓦计算;管线预留时,应将电源及通道延伸至地面停车区域和地下车库每一分区,预置集中式电表箱,并将表后管线或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2)规范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报装。现有存量“一户一表”居民区,小区电力设施产权属供电公司的,个人建设充电设施可向属地供电所申请报装,由属地供电所就近选取所属产权的电源点,接入电网;也可向小区内部专用电力设施产权单位申请用电,由产权单位负责接入专用电力设施。

现有存量居民区,小区电力设施产权不属供电公司的,个人建设充电设施须向电力设施产权单位申请用电,由产权单位负责接入居民区电力设施。居民区电力设施容量不够时,由产权单位作为报装主体,向供电公司申请增容或新建。

(3)强化物业管理单位职责。物业服务企业对申请方提出的充电基础设施安装申请,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及时提供图纸资料,协助现场勘查、施工,无相关部门书面认定意见,不得以安全、电力容量不足等理由阻挠业主安装自用充电桩。未聘用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小区,由业委会或居委会负责以上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工作。

(八)提升乡村振兴报装服务水平

1.提升乡村普遍服务水平。巩固提升“三零”服务。深化乡村地区小微企业“三零”服务,确保投资延伸到位。深化线上办电应用。推动线上获取农村房屋确权信息,持续深化推广居民“刷脸办”、企业“一证办”,探索视频办电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办电便利度。保障特殊用电需求。主动服务对供电质量及可靠性有特殊需求的客户,优化供电方案制定,发挥技术优势,指导配置无功补偿装置、应急保安电源。

2.服务乡村产业升级发展。重点服务规模化农村产业集群。积极对接乡村产业电气化用电需求,适度超前延伸配电网。配置规模化产业用电报装专属客户经理,为乡村电商、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新业态提供“一站式”办电服务。保障差异化用电需求。主动服务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电气化升级,按照用电容量、用电特点,开发定制化供电方案,应用模块化预制设备,推行拼装式现场施工,提升用电报装效率。

3.服务乡村清洁绿色发展。深入挖掘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智慧农业等新型用能场景及服务需求,提供多元化、个性化报装服务。做好新能源汽车下乡、制冷、供热、餐饮等电气化报装服务,服务乡村美好生活用能需要。

(九)提升新能源涉网性能,促进网源协同发展

1.认真落实接入承载力评估要求。市发改委和供电公司要按照国家能源局《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及时开展区域内分布式光伏承载力评估和可接入容量测算,明确分布式光伏开发红、黄、绿区域,定期向社会公开;优先支持在绿色区域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对于在黄色区域开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应按照导则要求开展专项分析,落实消纳条件后,再行开发建设;红色区域,在电网承载力未得到有效改善前,暂停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

2.持续提升承载能力。市发改委要组织供电公司、光伏开发企业,制定分布式光伏承载力提升工作方案,通过合理规划储能设施建设、优化用电负荷曲线、加大电能替代力度、实施汇流升压接入等措施,切实提高分布式光伏接入承载能力。鼓励在红色、黄色区域采取统一规划、统筹实施,创新开发应用场景,有效改善承载能力。电网企业要进一步优化电网调度方式、科学合理规划电网建设、做好城乡配电网改造,努力营造良好开发环境。

3.坚持就地就近消纳。依据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合理安排即期分布式光伏开发规模,各级电网主变(配变)所接入的光伏容量(含已备案在建或待建容量)不应超过设备额定容量的80%,已超过80%容量的主变(配变)台区禁止报装。鼓励户用光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光伏“全部自发自用”,实现用户侧就近就地消纳,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效益,减小公共电网运行压力。

4.规范涉网技术标准。持续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信、保护、计量、自动化等技术标准,促进网源协同互动。

(十)提升5G基站业扩报装服务水平

1.加强接入方式优化服务。5G基站物理位置特殊,受理基站用电报装,在坚持安全第一、避免交叉供电和重复投资的原则下,能直供的全部实现直供。对于有独立用电地址(如安装在道路两旁、绿化带中间以及供电企业抄表到户居民小区等)的5G基站,由基站基础设施产权单位(包括铁塔、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电信运营商,以下简称“基站用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由供电企业装表立户、直接供电;对于没有独立用电地址(如安装在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宇、物业自管小区、居民住宅屋顶或外墙等第三方用户红线范围内)的5G基站,不符合直供电条件,要积极协助基站用户和第三方用户协商,协商一致后由第三方用户实施转供电。由供电企业直供电的5G基站用电报装,统筹考虑用电容量、周边公共电网供电能力,可选择低压或高压供电方式。由供电企业直供电的5G基站按照“先接入后改造”原则就近接入电网。在农业灌溉机井较多的地区,可就近接入灌溉专用台区,提高台区利用效率,减少电网低效投资。

2.简化报装手续。推行网上报装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网上国网”、政务服务网等办理5G用电网上报装,自动获取法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支持上传基站安装地址清单,实现资料免提报。低压5G基站服务环节不超过2个,高压5G基站服务环节不超过3个;报装资料简化为“主体证明+5G基站报装地址列表”。

3.提供专人负责专属服务。推行“专人专服”,供电公司设立专属客户经理对接基站用户并负责内部业务“一办到底”,主动推送办理进度信息,客户经理与基站用户以微信聊天模式实时网上互动,及时解答用户关切。减少用户跑腿次数,增强办电体验。

四、组织保障

1.提高思想认识,统筹协调推进。充分认识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的重要意义,市政府要组建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细化工作台账,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部门联动例会,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市发改委备案。市发改委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台账落实情况检查督察,对完成不力的单位和地区进行通报。

2.健全联动机制,强化系统支撑。建立健全政企协同工作机制,深化政务系统与供电系统互联互通,优化涉电行政审批结果自动回传、电子证照调取成功率提升、土地规划通道路由信息共享、工程建设项目契约管控等关键事项,统筹推进系统贯通深化应用,为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提供信息化保障。

3.坚持主动创新,做好宣传推广。建立用电报装政策宣介常态化机制,对标先进,聚焦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持续创新服务手段,深挖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特色做法,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综合运用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供电企业客户端、营业厅等途径和方式,开展宣传报道和品牌传播,以点带面,加强对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措施和成效的宣传解读,加快推动我市“获得电力”水平整体提升。


202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