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现对2022年未通过年度审验的20名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的行政执法证件即时失效,相关人员不得继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各单位执法证件注销人员名单
孟州市行政执法证件注销名单.pdf
孟州市司法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