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按照市局,孟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学习重点内容,并在全系统范围内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通过党组专题学习、参加专题讲座、网上自学专题报告、党支部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刻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贯彻到工作中来。同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提拔的重要内容,在中层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中加入相关考题,检验学习成果,提升法治思维能力,提高职业素养。
(二)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全系统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通过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等形式,定期听取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在我局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同时,向市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全民监督。
(三)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为保障科学民主决策的法制化,凡是涉及到资源规划管理的重大事项,均按相关制度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并适时引入专家论证,邀请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按要求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聘请法律顾问5名,公职律师1名。
(四)加强法治宣传。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3•19”矿法日、“6•25”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12•4”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二是精心编印了《耕地保护宣传册》,宣传册中不仅编写了关于耕地保护的各项政策,还穿插载入了身边的一些典型案例,起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作用;三是开展法治讲座活动,全年开展法治宣传4次,其中进党校授课2次,对乡镇干部授课2次。
(五)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对我局所发文件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涉营商环境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证明事项专项进行清理,对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突出加强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审核标准,严审文件内容,从源头上净化了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的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化保障。
(六)执法监管更加严格。多方宣传耕地保护政策成效明显,上级反馈耕地“非粮化”图斑9个、占用耕地23.73亩,均已举证通过审核,较去年的28个图斑、297.88亩分别下降32%、91%;耕地恢复任务2734亩已全部完成;申请省级统筹占补平衡指标退还和购买指标等方式保障7个建设用地项目27.22公顷的占补平衡落实任务。2024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拆除复耕违法占用耕地1宗,恢复面积0.25亩。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专项治理行动中,组织11个乡镇办事处对全市85个图斑逐宗全面自查并全部通过复核销号。及时制止和查处土地、规划建设、森林保护等各类自然资源行政案件40余起,涉及处罚金额约98余万元。
(七)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规范信访行为,依法开展信访工作。2024年以来,我局共受理自然资源领域上级转交办信访件32件,群众来访、电话来访5件,在处理信访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及时、耐心、有为的工作态度,有理、有利、有节,扎实推进信访事项办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普法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普法工作是营造依法治国氛围、关系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性工作。有些同志对法律业务知识不够钻研,对待普法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在普法工作中不善于思考,重要性认识不够。
(二)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普法工作要扎实有效的开展,切切实实在群众身边普及法律知识。部分工作人员想走捷径,想要不花费太多精力就能把工作做好,不能扑下身子投身普法宣传。
(三)败诉案件较多。因案件程序部分瑕疵、适用法律法规不当等原因导致多起行政处罚决定被法院撤销。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作为化解调处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的工作机制。局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部署复议、应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组织涉案部门研究办理重大、复杂、疑难行政案件,形成高位推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有效降低案件败诉数量。
(二)创新工作方式做好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紧扣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法规制度建设、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公共服务、矛盾调处开展专项普法。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编印读本等形式,重点宣传一批履职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促进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三)规范日常行政执法行为。按照“职责清晰化、行为规范化、流程节点化、权责一致化、会审制度化”的要求,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切入点,规范并约束权力运行,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个案监督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整改,以案卷评查为契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继续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隐患事件,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约访、下访制度。
(五)强化日常执法巡查监管。落实执法巡查第一责任人职责,增强市、乡(镇)、村三级执法巡查工作协同联动,督促乡镇、村做好自然资源“一网两长”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有效制止新增违法用地行为。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