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孟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孟政〔2021〕12号)规定,分配对象中有符合“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及归国华侨、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下肢严重残疾和有重大疾病的人员和家庭成员中有65周岁以上老人且符合保障资格的特殊困难家庭,可优先安排选择公共租赁住房。”现确定我市2025年符合上述条件的保障家庭1户,现予公告。公告时间为5天(2025年6月10日至6月16日)。
附件: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特殊保障对象公告名单
孟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