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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12-06


孟财〔2022〕88号


孟州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现将焦作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焦财采购〔202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12月2日


焦财采购〔2022〕4号


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有关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好纾困惠企政策,持续强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打造一流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就深入推进我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政府采购合同的预期支付能力为信用,综合运用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管理措施, 引导融资服务机构,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规模,促进金融 与中小微企业良性互动发展,为支持我市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健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机制,利用政府采 购大数据精准对接市场主体需求,引入更多融资机构参与,推 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扩面增量,提质增效,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信息化平台。依托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与参与合作的金融机构实现系统互通、数 据共享,打造供应链融资产品,开通中小微企业融资意向在线登记“直通车”和融资机构“网上超市”,通过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实现政府采购合同在线融资。

(二强化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备案管理。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期限由法定30日内压缩至1个工作日,合同备案时限由法定7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在“焦作市政府采购网”依法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公开、有效,为融资机构核实政府采购合同真实性畅通渠道,为金融机构尽早放贷、中小微企业尽快融资创造有利条件,提高融资效率。

(三强化政府采购合同资金闭环管理。财政部门内部要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合同备案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的协同推进,实现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全覆盖。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 采购系统与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确保资金支付到管控的回款账户和开户行,帮助银行降低放贷风险。

(四建立市场主体合同融资告知机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告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并告知供应商在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获取融资渠道和方式。

三、保障机制及各方职责

(一财政部门。做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的宣传引导、 技术支持和跟踪监督,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金融机构和供应商之间开展融资业务提供必要信息。

(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加强对金融机构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信贷指导和监督,统计、汇总、分析金融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并将开展情况纳入金融机构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三金融工作局。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情况纳入《焦作市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办法》评价指标,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国库现金管理、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开设财政专户 银行选择等工作的考量因素,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

(四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积极开展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服务。制定流程规范,开辟绿色通道,配备专门团队,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融资效率。

(五采购人。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和供应商开展融资业务, 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依法按时公开政 府采购合同信息,及时进行合同备案。不得将采购资金支付到除融资回款账户外的其他账户,确保贷款资金安全回收。

(六采购代理机构。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政府采购合同 融资的现场宣传工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领取中标(成立)通知书等环节主动宣传相关优惠政策,提升政策知晓率。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中心支行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