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办程序,经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验收、审查,以下零售企业符合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3年5月19日始至2023年5月26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391-8184121、8106131
通讯地址:孟州市东韩愈大街0050号 邮编:454750
特此公示。
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