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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0年新增廉租住房对象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1-02-02

根据《孟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孟政〔2015〕14号)规定,我中心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全市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经过申请登记、初审、复审及公示,确定以下家庭为我市2020年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对象,现予公告。


2020年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名单



孟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