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参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相关规定,现将“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1%)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
1、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1%)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项目
本工程概况: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拟投资25321.19万元在现有厂区内预留空地及紧邻现有厂区西侧新征地块建设年产1000吨(1%)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综合利用、提高区域内淀粉(淀粉乳)、玉米浆等原料的效能,生产腺苷钴胺、维生素B12饲料添加剂(0.1-2%)及食品添加剂(0.1-98%),形成年产1000吨维生素B12(折1%)规模。综合利用项目三废,年产有机肥4000吨,蒸汽3万吨。本次工程改、扩建现有糖化车间,建设发酵、提取一、提取二、有机肥生产车间、污水处理车间等以及项目所需配套设施。
本工程已在孟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19-410883-41-03-007966,本项目属于综合利用生产维生素B1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本工程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阳离子交换吸附废水WQ1、水洗再生废水WQ2,大孔树脂吸附脱氰根废水WQ3、再生废水WQ4,阴离子交换水洗再生废水WQ5,二次大孔树脂吸附脱色素清洗废水WQ6、再生废水WQ7,丙酮回收产生的精馏冷凝水WQ8,阳离子树脂交换吸附废水WX1、水洗再生废水WX2,1#大孔树脂吸附废水WX3、再生废水WX4,2#大孔树脂吸附废水WX5、再生废水W6,3#大孔树脂吸附废水WX7、再生废水WX8,丙酮回收产生的精馏冷凝水WX9等工艺废水;设备冲洗水W1、转化工段含氰废气碱喷淋装置废水W2、办公生活污水W3、回收废气处理装置废水W4、添加剂真空泵废水W5、循环冷却系统排水W6、去离子水系统排水W7、纯化水排水W8。
本工程产生的废水均单独收集后由废水管道输送至废水处理站,按照“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进行处理。本工程将生产过程中大孔树脂柱脱氰根清洗水和碱喷淋废水单独收集,并进行破氰预处理,然后与其他工艺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一同进入综合废水调节池混合,然后进入“IC+一沉池+厌氧氨氧化+A/O+接触氧化+絮凝沉淀”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标后,与现有工程Ⅰ废水混合后,一同由厂区总排口排入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经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次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罐区无组织排放废气、燃气锅炉烟气、燃气导热油炉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本工程生产车间按照洁净厂房标准建设,在整个生产车间安装有微负压系统,本次评价按照车间内产生的工艺废气由负压集气系统收集进行考虑。本工程废气处理的原则为单独收集,分类分质处理,各生产车间内各生产环节产生废气点采用点对点的方式利用支管进行收集,根据不同废气污染物性质分别送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
发酵废气
本工程在种子培养和发酵工段产生发酵废气G1、G2,这部分发酵废气由发酵过程中不断通入的空气带出发酵罐,生产车间内安装有微负压系统,发酵废气排气孔与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点对点的方式利用支管进行收集。发酵废气的特征因子主要为臭气浓度,同时含有少量非甲烷总烃。采用“碱喷淋+次氯酸钠+水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和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要求。
含酸废气
本工程腺苷钴胺过滤过程中会产生絮凝废气G3、絮凝过滤废气G4、水解废气G5、水解过滤废气G6、酸化废气G7、酸化过滤废气G8,提取过程中会产生纯化废气GX1、纯化过滤废气GX2;氰钴胺提取过程中会产生酸化废气GQ1、酸化过滤废气GQ2、纯化废气GQ3、纯化过滤废气GQ4。该部分废气主要污染物均是氯化氢,废气产生点与废气治理装置采用点对点的方式利用支管进行收集,通过一套“两级碱喷淋+水喷淋装”处理后由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含丙酮废气
本工程腺苷钴胺精制过程中产生1#大孔树脂高浓度洗脱液浓缩的真空废气GX3,2#大孔柱高浓度洗脱浓缩真空废气GX4、低浓度洗脱浓缩真空废气GX5,3#大孔柱抽滤真空废气GX6、真空废气丙酮不凝气GX7,干燥废气GX8;氰钴胺精制过程中会产生提取树脂高单位浓缩真空废气GQ6、提取树脂低单位浓缩真空废气GQ7、阴离子交换树脂低单位洗脱液真空废气GQ8、抽滤真空废气GQ9、真空废气丙酮不凝气GQ10、干燥废气GQ11;储罐区丙酮储罐会产生呼吸气GW9。该部分主要污染物均为丙酮,丙酮回收废气产生位置与废气治理措施采用点对点的方式利用支管进行收集,采用“冷凝+水喷淋装+活性炭吸附”处理后25m排气筒排放。能够达到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含尘废气
a、腺苷钴胺干燥包装废气
腺苷钴胺精制过程中干燥包装工段会产生干燥废气,主要为干燥粉尘GX9、包装粉尘GX10。干燥车间和包装车间产生的粉尘微负压收集后经“中效过滤器”处理后,由25m排气筒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b、氰钴胺干燥包装粉尘
氰钴胺精制过程中干燥包装工段会产生干燥废气,主要为干燥粉尘GQ12、包装粉尘GQ13。氰钴胺干燥车间和包装车间产生的粉尘同样微负压收集后经“中效过滤器”处理后,由25m排气筒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c、混合饲料添加剂粉尘
混合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主要为混合粉尘GH1、喷干废气GH2、粉碎粉尘GH3、包装粉尘GH4。混合、喷雾干燥、粉碎、均在排尘处与治理措施点对点收集,包装在单独密闭操作间进行,生产车间内的密闭操作间安装有微负压装置进行粉尘的收集,收集后法的粉尘均进入同一个布袋式除尘器进行收尘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d、复配食品添加剂粉尘
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主要为混合粉尘GF1、喷干废气GF2、粉碎粉尘GF3、包装粉尘GF4。混合、喷雾干燥、粉碎、均在排尘处与治理措施点对点收集,包装在单独密闭操作间进行,生产车间内的密闭操作间安装有微负压装置进行粉尘收集,收集后粉尘均进入同一个布袋式除尘器进行收尘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e、有机肥生产粉尘
有机肥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干燥废气GY1和包装废气GY2,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和臭气浓度。喷雾干燥废气在排尘处与治理措施点对点收集,包装在单独密闭操作间进行,生产车间内的密闭操作间安装有微负压装置进行粉尘的收集,收集后法的粉尘均进入同一个“布袋式除尘器+次氯酸钠氧化+碱喷淋”进行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含氰废气
本工程氰钴胺生产过程中氰化转化工段产生转化废气GQ5,主要污染物为氰化氢和氮氧化物,转化废气经排气孔和废气治理装置点对点收集,通过一套“三级碱喷淋+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25m排气筒排放。含氰废水储罐产生呼吸气GW9,主要污染物为氰化氢和氮氧化物。经排气孔和废气治理装置点对点收集,经“三级碱碱喷淋+水喷淋”进行处理后,并入GQ5转化废气2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罐区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工程罐区物料储存的过程中有少量的挥发,无组织排放因子主要为氯化氢、丙酮。丙酮罐区呼吸气经排气孔和废气治理装置点对点收集,经支管引入提取二车间“冷凝+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排气筒③#排放;盐酸罐区呼吸气经碱封罐处理(处理效率取60%)后直接排放。
导热油炉烟气
本次工程生产过程中热能由现有工程1台400万大卡醇基导热油炉改造为400万大卡(6.5t/h)燃气导热油炉后提供,改造后导热油炉配套建设超低氮燃烧装置,改造后的燃气导热油炉烟气由配套的1根25m排气筒排放,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殊排放限值及《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新建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30mg/m3以下以及《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燃气锅炉升级改造。改造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30mg/m3的要求。
沼气锅炉
沼气锅炉烟气由12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殊排放限值及《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烟尘5mg/m3,SO210mg/m3、NOX30mg/m3)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新建污水处理站恶臭
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以及污泥堆存过程中产生以氨气、硫化氢为主的恶臭气体,企业应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污泥池等产生恶臭的设施采用密闭系统,恶臭经管道收集后采用生物滤池进行除臭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固废:工程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滤渣、废树脂、废滤布、废导热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
水解板框滤渣、滤布
本工程发酵液水解后的板框过滤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滤渣、滤布,其成分主要为残渣、菌丝渣,不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后,作为蛋白饲料外售。
转化板框滤渣、滤布
本工程转化工段后的板框过滤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滤渣、滤布,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后,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树脂
本工程阳离子树脂吸附再生、大孔树脂吸附再生、阴离子树脂吸附再生均产生废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后,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导热油
本工程新建导热油炉,定期更换的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后,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
新建污水处理站污泥
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后,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生活垃圾
本工程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由集聚区的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4)噪声:本项目高噪声设备经采取隔音、减振、在设备选型上考虑采用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产业政策,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可行,各项污染物指标均满足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1%)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1%)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三、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通过下述联系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反馈。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建华
联系电话:15978708999
通讯地址:焦作市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81号
2、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合理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1、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见附件2。
2、纸质报告表获取途径: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查阅。
附件:公众意见表
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