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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市区廉租住房申报工作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0-05-25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孟州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孟政〔2009〕19号)及《孟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孟政〔2015〕14号)文件精神,规范高效地做好廉租住房工作,现将2020年廉租住房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籍均在我市居委会辖区的城镇居民且在市区经常居住;

2、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或等于我市规定的最低收入标准,即1200元/人.月;

3、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25平方米或25平方米以下。

二、 申报方法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领取《孟州市市区城镇廉租住房审批表》,并如实进行填报。

三、提供资料

1、个人申请;

2、近期免冠照片2张;

3、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4、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开具的家庭基本情况证明、产权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孟州市市区城镇廉租住房审批表》;

7、证明申报家庭住房和收入情况的其他材料;

8、其他有关证件,如伤残证等。

四、申报时间

2020年5月25日——2020年6月14日。

五、申请地点

各办事处。

 

孟州市房产交易服务中心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