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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08-14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提高公众防范意识,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提供线索和投诉举报,现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对象

(一)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

(二)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

(三)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

“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应当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https://chinanpo.mca.gov.cn)”或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

三、相关单位和人员“六不得”要求

1.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任何勾连或合作。

2.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3.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4.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活动便利。

5.各互联网企业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便利。

6.各金融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

四、举报内容

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五、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下方公布的电话向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391-8185690

举报邮箱:mzmzjmjzz@126.com


孟州市民政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