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焦作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8日至8月14日,焦作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孟州市社保基金管理问题开展专项巡察。2022年9月8日,焦作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孟州市委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部署推进整改工作
孟州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焦作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迅速研究部署,积极推进各项问题整改。
(一)高度重视,统筹部署。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等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保基金管理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市党政联席会议、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会,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加强工作调度,及时协调指导。
(二)制定方案,建立台账。研究制定《中共孟州市委关于上报焦作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报告》(孟文〔2022〕117号),明确整改步骤、组织领导、整改内容和具体要求,逐条逐项细化成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台账,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三)立行立改,加强督导。紧盯整改任务,督促指导各单位健全工作措施,积极落实整改。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会,建立定期督导制度,针对巡察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建立台账,挂账督办,全程跟踪问效。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整改缓慢,影响全市整改成效的单位适时启动问责追责程序,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认真对照反馈意见,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
孟州市委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任务,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焦作市委关于社保基金管理方面的决策部署,推动社保政策落地见效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解决社保管理重点难点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战略部署;成立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巡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听取社保基金管理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协调指导问题整改;印发《孟州市社保基金管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
二是健全完善部门协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焦作市涉刑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关于建立退休人员犯罪信息共享机制的意见》规定,加强部门协同,做好涉刑退休人员信息共享处置工作;印发《关于建立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人社与民政、市场监管、税务、医保、政数、卫健、司法、公安、检察、法院、残联等部门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加强部门间数据核对,司法、民政、卫健、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先后8次向人社部门提供2万余人次信息数据,均已核实处理。
三是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召开社保基金管理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会,进一步部署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工作,启动相关批次被征地社保补贴对象填报审核工作。
四是落实特殊群体社保政策,推进解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人社部门会同民政、残联、卫健、乡村振兴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特殊群体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工作机制的通知》,细化特殊群体数据共享、参保、代缴、发放工作流程,加强协调管理,确保特殊群体参保政策落实到位;市委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全市信访问题研判会,重点分析、研判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科技工信部门与改制企业代表约谈交流,了解群体诉求,分析当时形势和政策,做好解释工作,持续关心改制企业群体生活,对困难人员进行救助;市人社局、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积极配合科技工信部门落实符合政策人员办理养老保险费补缴手续。
五是加强研判,化解社保信访问题。市委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全市信访问题研判会、信访案件专项协调会,分析、研判重点信访问题,采取措施化解信访案件;市政府办、市人社局、市交运局、市财政局等单位召开协调会,成立专班推进解决部分事业单位社保欠费信访问题;人社部门做好社保政策解释宣传工作,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协调,督促用人单位与信访人协商解决相关诉求;市人社局印发《社保问题信访稳定应急预案》,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社保问题信访稳定工作的统筹协调落实。
2.推进应保尽保、应缴尽缴,着力解决退休“中人”待遇核算缓慢问题
一是做好企业参保扩面,推进三险合一。按照《焦作市社会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对全市正常申报纳税企业进行数据比对筛选,对参保险种不全的企业下发参保通知,并纳入次月征缴计划;对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的部分企业,市人社局、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先后多次到相关企业调查情况,督促整改;对未参保企业用工、经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具备参保条件的企业下达《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按照规定参保。
二是协调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欠缴,推进退休“中人”待遇核算。市委领导组织召开市政府办、市人社局、市交运局、市财政局等单位协调会,研究解决部分事业单位社保欠费问题;税务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账户开设情况、参保关联登记信息等进行详细摸排,深入解决各预算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存在的问题;人社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社保欠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欠费单位逐一下达《催缴通知书》,提醒督促欠费单位积极补缴欠费,加快落实退休“中人”待遇。
3.加强社保经办管理,解决落实社保政策有偏差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从受理、经办到复核,严格把握政策,明确各自职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向参保企业发放《关于一次性补缴所需资料的通知》,除工资表外,要求企业提供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明确办理流程,完善相关材料;深入企业,现场审核工资表、劳动合同等一次性补缴档案材料的真实性,确保相关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二是加强社保基金账户管理。集中开展社保基金存储优惠利率未执行到位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社保基金利息差额均已全部补息到位;完善社保经办机构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协议,进一步明确细化基金利率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三是摸底排查,落实特殊群体参保政策。人社部门逐人摸底排查特困、重度残疾等特殊群体未参保的具体原因和相关情况,及时与市民政局、市残联对接,指定专人代收参保资料,协助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入门入户讲解政策,打消顾虑,积极引导特殊群体人员参保登记;通过部门联动,未参保特殊群体人员已全部完成参保手续办理,实现应保尽保。
(二)加强社保基金管理,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
一是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法纪意识。人社部门扎实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社保基金案件典型案例,开展学习研讨、专题分析要情、谈话提醒等活动,深化社保干部思想认识,强化风险意识、廉政意识、法纪意识,提升管理能力,守护基金安全;组织查找基金管理中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基金安全。
二是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基金追缴力度。人社部门综合多种手段,加大违规领取社保待遇追缴力度。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实时关注服刑人员动态,采取系统抵扣,公安机关协查,申请异地社保机构协助等方式予以追缴。
三是积极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严格执行《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实施方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审核发放稳岗返还补贴资金;对个别企业超范围享受稳岗返还补贴资金已全部追缴到位。
四是加强信息核查,清退沉淀社保基金。人社部门建立完善长期暂停领取待遇人员常态化清理机制,及时进行暂停待遇人员账户清理工作。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加强信息排查核对,及时办理社保账户沉淀资金清退事宜。
五是开展专项调查,防范社保金代收代缴风险。市人社局向全市31家自收自支、差供事业单位发放《代扣职工社保费用管理情况调查表》,宣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提醒督促各单位严格代扣社保费管理,及时清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确保社保资金安全。
(三)加强社保队伍建设,提升社保服务能力
一是开展技能练兵,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市人社局组织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活动,深入学习党的政策理论、社会保险、服务规范等政策业务知识,提升业务能力;坚持把“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与“讲规矩、懂业务、真落实”活动相结合,持续推进“大学习、大练兵、大提升”,深化党员干部能力作风建设,促进作风转变,树立社保新风;规范经办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二是加强调查督查,强化社保案件执法。市人社局结合税务部门,组织社保经办机构、各乡镇办事处人社所对3073家申报纳税企业参保、用工、经营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参保险种不全的企业纳入次月征缴计划,对未参保企业,核实情况送达《限期参保通知书》,限期参保。组织社保经办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认真学习贯彻《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问题移交办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社保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完善案件移交程序,加强经办机构与劳动监察部门协同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加大社保案件查处力度。
三是落实内控监督管理,提升监督效能。人社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进一步完善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补齐管理短板,提升管理水平;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效能提升专项行动,完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着力防控管理风险,提升监督效能;开展岗位职责权限排查,梳理调整经办人员岗位职责、系统权限,建立轮岗制度,加强非在编工作人员管理,严禁非正式工作人员承担重要岗位职责权限。
四是加强编外人员管理,防范岗位风险。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制定《编外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临时人员管理,只赋予受理权限和一般工作权限,防范岗位风险;向焦作市社保中心汇报,申请补充经办人员,以满足工作需要。
三、持续抓好整改,不断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效能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扛牢社保基金安全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加强对社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社保基金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基金管理水平。
二是紧盯问题,持续整改。围绕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组织督促各责任单位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强化问题整改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直接责任,严格整改内容、目标、时限要求,强化整改落实,确保不折不扣,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健全制度,巩固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提升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有效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效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91-8195308;邮政信箱:孟州市东黄河大道004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454750;电子信箱:mzsrsj@163.com。
中共孟州市委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