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焦作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评定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市开展了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各乡镇(办事处)推荐申报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各评审组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委员会审议,提出了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5项。(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
现将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7日起至2023年11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至我局。我们将把有关意见转请相关评审专家组研究。
受理单位:孟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0391-853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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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27日